近日,一份由国家发改委下发,全称为“《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的文件在新能源行业的朋友圈里持续发酵。
何以如此受关注?很简单:这份文件可能事关千万新能源企业的生死;也会影响到大量从业者的饭碗。
“讨论稿”提出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对于这份规划,业内人士最关注的,无疑是“钱的问题”:现行的一类资源区电价为0.9元每千瓦时(下同),而2016年至2020年的上网电价分别为0.85元、0.82元、0.79元、0.76元和0.72元。二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5元,降低至0.92元、0.89元、0.86元、0.83元和0.8元。三类资源区从现价1元,依次递减为0.98元、0.96元、0.94元、0.92元到0.9元。
讨论稿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投运后执行的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期限为20年。今后经营期内出现运行成本大幅降低,相关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水平明显偏高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将研究适当降低标杆电价。
同时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能源项目业务和上网电价,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上述规定拟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年1月1日以后备案(核准)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当年1月1日以前备案(核准)但于第二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和当年1月1日以前备案(核准)但于当年4月1日以后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当年的上网标杆电价。
新能源补贴持续降低,意外吗?
意外——也就在年初,风电上网电价才经历过一次调整;同时有专家判断,短期内补贴不可能大幅下降。
不意外——作为一个深度依赖政策扶持及补贴的产业,逐步取消补贴走向“平价上网”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经历过去数年残酷的产业教训和洗礼,政策制定方及企业都已有更大的进步。比如,明确为市场划出了电价变动的时间分界线,给行业及企业有预期和心理准备的时间;同时通过不同资源区下降幅度不同,鼓励在消纳好的三类地区建设更多电站,抑制西部等消纳较差地区的投资冲动。
那么,补贴下降对于新能源产业会产生哪些影响?对于新的五年发展,企业是否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华夏能源网记者采访了各类投资者、企业高管、协会领导等各方人士,并将采访整合的信息梳理成五大问题抛出来,供读者们分享和思考:
问题一:弃风弃光以及拖欠百亿补贴,这是企业当前更关心的问题?
对于企业而言,补贴下降的大前提是保障发电项目的基本的回报率,否则削减补贴只会导致新能源行业投资减少的局面。具体而言,新能源“平价上网”主要有两个条件:1、投资成本下降(组件价格下降);2、弃光限电的问题减少(使用小时增加)。但从目前来看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今年前9月,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306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30亿千瓦时,弃光率为10%;弃光主要发生在甘肃和新疆地区,其中甘肃省弃光电量17.6亿千瓦时,弃光率28%,新疆(含兵团)弃光电量10.4亿千瓦时,弃光率20%。
中国风能协会一位观察人士透露:“全年弃风量超过300亿接近400亿千瓦时,相当于去年2000多万的装机白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