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十三五”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思路出炉,到2020年光伏发电规模将上调50%,“十三五”期间将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光伏电站规模化发展,并且光伏补贴未来8至10年不会停,这对内蒙古尤其是巴彦淖尔是重大利好。
进入“十二五”以来,巴彦淖尔市光伏电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全区乃至全国重要的光伏发电产业基地,在落实自治区“8337”规划,打造全区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新能源基地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受行业自身发展特点及结构性减税影响,光伏行业短期内难以体现税收。从行业税收分析角度来看,需要从政府支持、政策落实、税收管理等多方面,全力支持行业发展,才能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多财力支持。
一、巴彦淖尔市光伏电产业规模及税收情况
巴彦淖尔使用光伏发电具有先天优势,年日照时数为2600~3200小时,系全国高植区,太阳能总辐射量高达6490~6992兆焦耳/平方米,仅次于青藏高原,位居全国第二位。
目前全市落地的光伏企业共36家,已投产18家,总投资95.41亿元,总装机容量超过70万千瓦时,占全区总装机量的17%。截至2015年三季度,累计发电11.84亿千瓦时,占全区光伏发电量的23%左右,实现产值13.1亿元,共完成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3.3亿元。
二、光伏电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
(一)实现税收收入周期长。目前光伏企业在增值税、所得税等方面均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能源行业虽然能大幅增加GDP,但因限电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对全市税收收入短期内难以作出贡献。光伏行业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大,增值税进项税金留抵一般占到总投资规模的90%以上。据测算,光伏发电企业正常运行4至5年后方可产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例如固定资产投入达16.3亿元的后旗盾安光伏,产生税收预计需七年以上。
(二)获取涉税信息难度大。入驻巴彦淖尔的光伏发电企业大都分布在全市各旗县且均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企业内部机构及管理方法均按照总公司标准设置,税企两方职级相差较大,税务部门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时,企业需层层请示获批,涉税信息采集效率较低。此外,企业会计人员多数从外地调派,流动性较大,时而会出现提供涉税信息前后不衔接的现象。同时,企业对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经济指标与对税务部门提供税收指标存在差异,统计标准不一致,税务部门从中甄别核实耗时耗力,增加了管理难度。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地方对税务部门的支持力度。政府牵头,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有关部门定期和税务部门交换光伏产业经济数据,提高税务部门税收分析预测能力和税源管理质量,当好地方党政领导的参谋助手。在招商引资时,通知税务部门提前介入,对光伏类投资项目进行经济税收数据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参考依据,使落地项目为地方财政贡献可用财力的周期尽量缩短。
(二)多渠道增强光伏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希望各级政府及经济部门在召开光伏行业的座谈会、研讨会、论坛等过程中,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进行重点强调。法院、司法、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还可以在法制宣传月、六五普法等法治活动中抽调骨干进入企业进行单独宣讲,向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宣讲主动配合税务机关、无条件提供有关涉税信息的重要性,企业不能以工业秘密、向董事会请示等为理由拒绝或推脱提供。
(三)基层税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提高光伏企业税源管理质量,加大税收分析监控力度。进一步做好子母公司的关联申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要求企业填报《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等相关关联交易资料,加大对关联交易的审核力度。建立光伏企业的行业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分析光伏发电企业的收入、税负等,建立实用可行的行业收入预测和分析模型,同时多走出去向光伏产业规模大、发展快的先进地区学习,提高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