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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于:2015-11-02 10:18:42     来源:池州市政府

索比光伏网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19日

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十三五”农村扶贫开发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探索户用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整体联动推进的扶贫新模式,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负责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补助资金安排,加强指导和协调服务,鼓励和引导包村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光伏扶贫。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坚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与推动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按照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选址,确保项目发电效益最大化。

(三)自愿参与,精准帮扶。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光伏扶贫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四)多方出资,明晰产权。项目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或贫困户自筹等多种途径解决,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

(五)规范操作,确保实效。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承建单位,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优价廉。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用市场的办法,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使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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