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日前,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扶贫办发布《关于报送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市发改委、扶贫办抓紧梳理统计截止2017年5月底已建成和在建光伏扶贫项目(附表1)及2017年-2019年光伏扶贫工程项目计划表(附表2)。
原文如下:




原标题:安徽省能源局、扶贫办关于报送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讯:日前,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扶贫办发布《关于报送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市发改委、扶贫办抓紧梳理统计截止2017年5月底已建成和在建光伏扶贫项目(附表1)及2017年-2019年光伏扶贫工程项目计划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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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省能源局、扶贫办关于报送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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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在10月30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截至2026年9月底,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建成超1.57亿千瓦,其中第一批基本建成投产,第二、三批分别建成超3400万和2900万千瓦。当前建设分为两类:一类以本地消纳为主,正加快推动第二、三批建设,力争2027年底前基本建成投产;另一类为千万千瓦级外送型基地,已批复14个,新疆天山北麓、宁夏腾格里沙漠基地等首批项目已投运。这类“沙戈荒”大基地通过规模化开发,显著提升新能源开发效率与经济性,在支撑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带动地方就业及促进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综合效益。下一步将坚持“全国一盘棋”,协同推进新能源、调节性电源与输电通道“三位一体”建设,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于10月24日实现全线贯通,标志着蒙西—天津南特高压通道核心配套外送项目完成主体架线施工。该工程总投资19.4亿元,起于500千伏大路变电站,经新建的布尔陶变电站,接入1000千伏鄂尔多斯特高压站,新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线路279公里、铁塔340基。自2025年12月开工以来,建设团队在不足12个月的沙漠施工窗口期内,克服风沙与复杂地形挑战,高效推进工期。工程投运后,每年可向京津冀地区输送绿电约140亿千瓦时,有力支撑区域用电增长,并助力库布齐沙漠生态修复与蒙西—天津南通道输电效益提升。目前正全力开展设备安装、系统联调及验收工作,确保2026年11月按期投产。(199字)
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安徽省绿色能源转型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该项目由中电工程安徽院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联合华润电力共同开发,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采用集中式渔光互补模式,分两期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176兆瓦,交流侧128兆瓦,并配套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995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9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7.78万吨。作为示范区重点能源项目,其创新融合“光伏+渔业+旅游”发展路径,兼顾清洁能源供给与产业协同,为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198字)
天合光能滁州基地党支部书记吴志芳作为党代表出席安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大会精神转化为储能创新动能。依托全栈自研能力,加速工商业储能、零碳园区、AIDC绿色算力等新场景在皖落地,助力安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与“三地一区”建设。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文章报道了9月20日吉林省主要领导与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长春举行的工作会见。双方围绕吉林新能源发展与国家能源安全展开交流:吉林省强调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风光规模化开发、氢能及绿色燃料全产业链布局,绿电装机与绿氢绿氨绿醇产业持续壮大;吉林方面提出支持跨省区绿色甲醇专用通道吉林段率先建设等诉求。国家能源局回应表示,将大力支持“吉电入京”项目建设,拓展吉林新能源外送渠道,探索绿色燃料多场景应用,助力就地消纳与能源绿色转型,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战略。(198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