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汇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邢台汇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对2015年拟建设的7.259MW光伏发电系统中的EPC总包及逆变器进行框架式采购邀请招标,请贵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
EPC总包和逆变器采购
二、资金来源及公司简介:
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2公司简介:
邢台汇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份,是惠州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天能源是一家以光伏逆变器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同时开发EPC光伏电站项目。
2.2.1公司背景:
邢台汇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商业与自然生态系统环境的改善工作。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大力扶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受人瞩目。大好的形势使得光伏与风电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蕴藏了巨大的潜力。在此前提下,邢台汇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应运而生。作为惠州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托惠州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本运营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能源投资服务。
2.2.2公司业务:
公司业务涵盖广泛,包含了“光伏和其他新能源发电电源、绿色环保节能电源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力、能源、交通、商业和家居智能管控计算机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及技术服务”等诸多领域。
2.2.3公司规划:
2015年,实现7.259MW光伏电站的开工建设,未来三年实现100MW光伏电站的开发和建设。
三、工程地点与交货期:
工程地点:河北邢台市经济开发区邢台市宁波紧固件有限公司厂区。
交货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四、投标资格:
4.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财力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计、设备供货、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必须具有所生产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4.4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5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4.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及代理商。
五、购买招标文件: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购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发送招标文件的邮箱以dingyuan@tenpao.com为准),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以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售后不退。
招标人帐号信息如下:
户 名:邢台汇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市邢州支行
帐 号:0406000409300080902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所参与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招标人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也没有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送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东江工业区天宝电子工业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届时请参考会议室指示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汇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2号楼10楼
联系人:李小姐13620483128;
丁先生1355496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