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5.3GW)。
此前,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1780万千瓦(17.8GW)。
这意味着今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扩充至23.1GW。“从地方的情况来看,现在是项目多、指标少。
如果光伏发电补贴能及时到位的话,那么今年的建设目标实现起来难度不是特别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分析。
“这对光伏行业是一个极大的鼓舞。”招商新能源CEO李原分析,这表明国家能源积极响应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加大了新能源的发展力度。
新增规模530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7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300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71万千瓦。
1-6月,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73万千瓦,其中,新增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69万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04万千瓦。
《通知》提出,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主要用于支持光伏电站建设条件优越、已下达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好以及积极创新发展方式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地区建设光伏电站。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具体安排,河北增加70万千瓦,内蒙古增加70万千瓦(其中20万千瓦用于光伏治沙、20万千瓦用于呼和浩特市通过竞争降低电价项目),吉林增加20万千瓦,江苏增加20万千瓦,浙江增加20万千瓦,安徽增加30万千瓦(重点支持金寨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山东增加35万千瓦,湖北增加15万千瓦,贵州增加20万千瓦,云南增加40万千瓦,甘肃增加10万千瓦(支持通渭、清水和庆阳建设光伏电站),宁夏增加40万千瓦,青海增加40万千瓦,新疆自治区增加70万千瓦(专项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电站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增加30万千瓦(专项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电站建设)。
《通知》提出,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尽快解决“弃光限电”
“在国家扩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背景下,业界呼吁国家能源局应更加重视近两年出现的‘弃光限电’和可再生能源补贴不及时的问题。”刘译阳分析。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15年1-6月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190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18亿千瓦时,主要发生在甘肃和新疆地区,其中,甘肃省弃光电量11.4亿千瓦时,弃光率28%;新疆(含兵团)弃光电量5.41亿千瓦时,弃光率19%。
“‘弃光限电’是一个涉及电力体制改革的老问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分析,从发展清洁能源战略的角度来看,应该被限电的是火电项目而非光伏发电项目,目前由于电力价格没有理顺才会出现这种“倒挂”现象。
在“弃光限电”比较严重的西北地区,建设电力外送通道是解决方案之一。
“电力外送通道的建设周期比较长,一般需要三年时间。可以预计的是新能源电源建设与电网规划之间的矛盾接下来还会存在。”国家电网中国电力科学院新能源研究所张军军研究员分析。
张军军指出,在电力外送通道之外,化学储能是一个技术解决手段,但是由于成本和规模,现在一时很难上得起来。
不过,储能的技术进步很快。“鉴于储能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建议政府应把对储能技术发展的重视程度提高到至少与可再生能源相等同的地位。”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分析,国家可以考虑对储能投资给予直接补贴或税收抵免,也可以由政策性银行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加大支持力度。
李原预计,“国家能源局近期有望专门出台解决‘弃光限电’问题的配套政策。”
此外,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分析,光伏发电补贴不及时也是光伏发电项目面临的一个挑战。目前,国家已于2014年9月公布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建议尽快启动第六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