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选择部分县开展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和旅游扶贫四项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精准扶贫工作。具体各项目的资金安排如下:
安排专项资金7000万元,支持25个县区开展金融扶贫试点工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和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提高扶贫资金放大效应,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10个县区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项目资金主要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培训、宣传、营销和技术支持,探索电商带动扶贫发展新模式。
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10个县区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户建设小型光伏发电设施的补助,按照“政府引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收益分成”的原则,通过集体分红、投资参股收益及收取租金、工程管护劳务收入等途径增加贫困户收入,探索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新途径。
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10个县区开展旅游扶贫试点工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户农家乐建设补助。通过强化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培训村官和旅游带头人,提高贫困群众发展旅游产业技能和素质,积极探索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旅游产业的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