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周四午间公告称,其控股的康保县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该公司申请备案的中环张家口风光耦合制氢示范工程光伏发电配套项目符合有关要求,准予备案。
中环股份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准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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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发布2026年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计划,总装机容量为17兆瓦,其中自然人项目1兆瓦、非自然人项目9兆瓦、一般工商业项目7兆瓦。备案自2026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起正式开放,此前提交的申请一律无效。备案实行两项核心原则:一是“同一台区先提交先备案”,即按投资主体在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提交合格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台区容量满额后暂停该台区当季备案,待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后再恢复;二是“季度总量控制”,全区累计备案容量达17兆瓦上限后,当季不再受理任何新增备案申请。该安排依据《开州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试行)》并结合区域电网承载能力制定。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子公司华坪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马鹿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额定装机容量8万千瓦,总投资约3.53亿元,其中20%为资本金,其余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方式筹措。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选址于丽江市华坪县永兴傈僳族乡马鹿村与思木村附近,计划工期8个月。建成后,预计多年平均上网电量达1.29亿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1339小时,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1%。
德国光伏企业Next2Sun近日宣布,其两家子公司——Next2Sun Technology GmbH与Next2Sun Mounting Systems GmbH,已向萨尔布吕肯地方法院申请自主管理破产程序。此举系因现有融资规模不足,难以满足整体运营需求,且部分已承诺融资无法保障中长期稳定经营。需强调的是,母公司股份公司及项目公司主体业务未受影响,已投运的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仍正常运行。两家涉事子公司将继续维持运营,并对在建项目开展经济可行性再评估。企业正积极寻求新投资,以保全就业岗位与核心技术。此次破产事件发生在德国光伏行业持续承压背景下,继SoWiTec、Enerparc之后,Next2Sun成为近期第三家陷入破产危机的本土光伏企业。(199字)
东方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指南明确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地点、容量标准(按交流侧计算)、电压等级、装机规模上限及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出细化规定。备案需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申报信息涵盖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总投资、接入方式等八项核心内容。同时,明确了发改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东方供电局在备案受理、协同监管和并网审查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材料准备、产权证明、用地红线一致性等实操要求作出具体说明。(199字)
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佛山市汇广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一汽物流四期车棚分布式光伏项目,于9月10日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备案复核,备案已于当日办结。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前进东路2号,依托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自有空地建设约4.5万平方米车棚,并在其上部署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总装机容量为4.45MW(交流侧),直流侧容量为5403.45kWp,设计年发电量约540万千瓦时。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计划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京能国际北京平谷峪口镇燕谷0.7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9月8日完成备案,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70万千瓦时,年减碳636吨,助力首都能源结构优化与“双碳”目标实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批准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这些项目均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的技术与管理要求,经审核确认具备核证减排资格。备案后的减排量已通过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各项目业主。通知要求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减排量登记、管理等职责,并在执行中及时反馈问题。此举标志着广东省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普惠机制建设,强化可再生能源减排价值认定与转化。(198字)
8月31日,湖南常德市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声明称,近期发现不法分子伪造该局编号为“石发改备〔2026〕103号”的项目备案文件,所涉项目为“石门县新铺镇营盘岗16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声明明确指出,该伪造文件在建设地址、装机规模(160MWp)、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等关键信息上,均与发改局实际审批备案内容严重不符。石门县发改局强调,其从未出具过该版本文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目前该案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主管部门提醒各相关单位、企业及社会公众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项目备案信息,提高辨识能力,避免因误信虚假文件造成损失。
2026年7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7941个,总容量2256.93MW,总投资超82.58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2322个、容量约2256.93MW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文未单列工商业总容量,但结合上下文及标题“备案2.26GW”可推知该数值即指工商业部分),投资达34.34亿元。项目分布高度集中,东莞、中山备案数量均超200项;装机容量前三为东莞(137.03MW)、佛山(92.02MW)、湛江(86.34MW),合计占当月工商业总量的31.51%。单体最大项目为中建科工承建的湛江钢铁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28.85MW,全部自发自用。参与企业共1343家,涵盖国企与民企;东莞泰合惠晟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91个),阳江市绿能新能源投资额最高(1.2亿元)。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MW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备案。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依托现有海上风电用海海域建设,规划装机容量500兆瓦,用海面积约700公顷,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7亿千瓦时。作为江苏省首批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与同区域已投决待建的G1-1区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已并网运行的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协同布局,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MW的“海上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基地。此举标志着华能在连云港地区规模化开发海上可再生能源迈出关键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