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昆财预〔2015〕7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企一〔2015〕19号)要求,现将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2015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的通知》,设立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正厅级。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研究和指导全市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协调组织参与研究制定全市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参与审议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四是协调解决促进全市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五是督促和检查各有关单位及各地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协调推进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有关工作;六是组织开展产业发展有关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七是跟踪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产业发展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产业发展工作各项信息;八是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关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的通知》(昆编办通〔2013〕103号)精神,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设3个内设机构(正县级),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抽调人员的关系仍在原单位,不占原单位的职数。
二、 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截至2014年12月,实际在职人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工勤3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预算资金总额为448.3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48.31万元(一般预算收入448.31万元)。支出预算448.31万元,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支出)68.31万元,项目支出38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汽车运行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8.31万元,占100%,其中:年人均办公费0.2万元,年人均差旅费0.2万元、年人均邮电费0.13万元,每车年均运行费2.72万元、保险费4万元。
2. 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项目经费38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及产业发展政策研究经费130万元、产业发展条例政策培训经费40万元、产业发展联席制度经费40万元、产业发展战略推进督导经费60万元、产业发展评估经费60万元、全市产业发展信息采集工作经费35万元、办公场地租用费15万元。
附件: 附件1: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2015年收支预算表.xls
附件2: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三公经费预算表格及说明.doc
昆明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