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08-11 09:14:52 作者:方笑菊
来源:中国能源报
为进一步明确如何采信第三方检测认证结果,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2015年项目技术要求的通知》(同光伏基地办[2015]1号)。《通知》中传递的最重要的信息是,凡是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检测认证结果,都可以被示范基地的投资商在招标、建设和建成电站的评估中采信。
6月初,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并于7月底启动了第一个“领跑者”项目——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
光伏企业因“领跑者”项目客观公正的优选方式和技术创新引领的带动意义,表现出很高的参与热情,竞争格外激烈。但让业界感到困惑的是:什么样的产品才能称得上“领跑者”?如何验证产品的性能指标?是否还要做额外认证?
第三方检测认证、验收、后评估是重要技术手段
顾名思义,“领跑者”计划的参与者一定要是“领跑运动员”,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平均水平。其核心目标是充分发挥“先进带动”效应,通过对组件等发电设备的关键性能指标提出更高要求,来促进行业企业采取新的技术、工艺和生产线,提升光伏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光伏电站的发电能力,最终降低发电成本,促进整个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中的“领跑者”计划对以光伏组件为主的光伏产品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
“领跑者”计划的初衷和目标都非常明确,但如何保证计划的有效实施、如何确保进入示范基地的产品的先进性?针对这个问题,国家能源局发布的194号文件对市场准入规则做了说明,同时明确第三方检测认证、检测验收、后评估是维护这一规则的技术手段。鉴衡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能源局‘领跑者’计划本身主要是对光伏发电关键设备提出了客观的指标,并提出了关键部件和原材料清单公开机制。例如194号文明确提出了不同技术类型光伏电池组件的转换效率底限值,25年生命周期内的年度衰减值和总衰减值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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