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上市公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股票恢复上市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内容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四、公司恢复上市的首个交易日为2015年8月12日,公司暂停上市前一日的收盘价为1.91元,公司因重整计划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总股本由84,352万股增加至252,352万股,除权(息)后的参考价为1.22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4-132《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故公司恢复上市首个交易日的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1.22元/股。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简称为“协鑫集成”。公司恢复上市首日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已向深交所[微博]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若深交所作出同意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历年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内容。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
六、本次重整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本次破产重整完成后,江苏协鑫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改选了董事会和监事会,重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经过对光伏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以及自身优劣势判断后,制定了《经营规划》。公司未来将面向光伏市场,致力于打造成全球领先的一站式绿色能源综合服务提供商,成为以技术研发为基础、设计优化为依托、系统集成为载体、金融服务支持为纽带,运维服务为支撑的一体化“设计+产品+服务”包提供商,构建差异化的领先的商业模式。依据其经营规划,其目标市场主要面向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行业分类仍属于光伏行业。
国家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并将其定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现有政策的支持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12年至2014年,中国光伏实际年装机容量从4.5GW增长到12.1GW。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将达17.8GW。如果未来国家光伏产业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发生调整,政府核准的装机容量大幅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并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贸易政策风险
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光伏反倾销与反补贴案终裁公告,对我国太阳能电池组件与太阳能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中国出口欧洲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最低售价每瓦0.56欧元,每年配额7GW,价格承诺企业增至121家,占我国调查期内对欧盟出口总额的80%左右。
2014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生产商以低于制造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并受益于国家补贴,据此,美国对中国大陆产太阳能电池组件开征最高165.04%的反倾销关税。此外,美国还将对中国大陆产太阳能电池组件开征最高49.79%的反补贴关税。
虽然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光伏市场,公司现有业务针对国内进行开展,但公司若进行海外扩张,则上述已出台或未来可能出台的贸易政策将会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