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1、项目名称:
山东莱芜苗山40MWp光伏发电项目组件监造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山东莱芜苗山40MWp光伏发电项目组件监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定期组织制造方、监造方、业主三方召开沟通联络会。
2、对制造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检查、监督。
3、组件的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控制。
4、对组件的生产工艺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5、对组件的过程检验及出厂检验等检验进行质量控制及监督。
6、对组件成品进行抽验。
7、对组件设备的运输包装进行监督。
8、参与项目组件的现场验收,对抽检的组件进行检验并记录。
9、跟踪本项目组件的生产进度、发货情况并定期反馈。
10、其他辅助工作或行业内约定俗成的相关工作。
计划工期:2015年8月-2015年12月,最终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方应具备依据IEC标准或国家标准对光伏组件的性能和安全进行测试认证的能力,并且具有太阳电池组件厂检和出厂检验的经验和业绩;
(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6)在最近三年内,所监造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允许外包。
(10)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每个标段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