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身处电网的小伙伴:
就您和您的家人普遍关注的电改后钱包的变化趋势,观茶君进行了审慎研究,现结合事实、政策、小道消息和个人揣测,发表如下观茶意见。
一、发表本意见的背景和依据
1、国家收入分配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成为改革重点之一。
作为标志性事件,被称为央企高管“限薪令”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观茶君注意到,两会期间,国家电网董事长刘振亚自爆以前年薪过百万,但限薪后他在全公司“降得最多”,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则自爆每月基薪7800元。
2、根据电改9号文,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将出现根本性变化:由吃销售差价、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虽然同时承担社会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多卖电、多盈利才是主要任务——企业性质的单位,改为只能获取准许收入、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公用事业单位或公共服务型企业,电网企业的收入将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
3、2014年10月23日,在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深圳输配电价改革方案中,对职工薪酬的表述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参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水平,以及CPI的增长率等确定”,明确参照电力、燃气、水等同类公用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4、在国家发改委2015年6月9日批复的《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中,对职工薪酬的表述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参考国资委每年下达的工资总额,考虑定员人数增长及CPI增长率等确定”。与深圳方案相比,不再参考同类单位标准。
5、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将于2015年7月1日实施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管办法(试行)》中,明确:“职工薪酬指电网企业为提供输配电服务的职工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等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电网企业工资总额参照监审时前一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办法核定”。并特别明确,“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最高不得超过计入定价成本的工资总额的14%、12%、2.5%和2%”,“职工薪酬中的其他费用按电网企业实际水平并剔除不合理因素后核定”。
这份文件不仅对职工薪酬做出了规定,而且对职工福利等予以了总额限制,对职工实际收入的影响非常大。具体原因,观茶君不说你也懂的。
6、目前无法证实的小道消息若干,观茶君就不再一一列明了。
二、基本观茶意见
基于上述背景和依据,观茶君认为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电网企业整体收入的下降将不可避免。这一点小伙伴们都知道,观茶君不解释。
2、由政府对电网企业的职工收入进行严格限制将不可避免。限制的范围既包括薪酬也包括福利,即有工资总额限制也有个体收入限制——比如限制高管收入、明确高管和职工平均收入之间的比例最高为7至8倍,表明上看是限制高管收入,实际上同时实现了高管与职工收入的绑定,成了一个绳上的蚂蚱。这个道理,观茶君觉得很好理解。
3、电网企业职工收入将逐步与其他行业拉平,但将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略高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观茶君觉得这一趋势不难判断:由政府为大家确定收入,所确定的结果应该不会比政府人员高多少,但电力行业毕竟有特殊性,略高一点还是能够为各方接受的。
4、具体到钱包变化趋势,总量可能变化不大,但与周围人的钱包越来越接近…
以上意见,仅供娱乐,不供参考,如与将来的趋势雷同则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