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纸6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其全资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其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至3500万元。
哈密能源公司在完成增资后,将负责开发建设新疆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7212.36万元。
由于原先的新闻纸主业陷入困境,在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主导下,*ST南纸于去年底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原先亏损主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并置入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主营相应变更为陆上风力发电业务。
此次投资将是公司首次涉足光伏电站。该项目是一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规划容量20MWp,包括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所发电量由新疆电力公司负责收购和销售。
项目位于新疆第三师红星二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工程代表年总辐射量为6273.71MJ/m2.a,在倾斜角度为40°时,倾斜面所接收到的年总辐射量为7732.50MJ/m2.a。太阳能利用前景广阔,能够为光伏电站提供充足的光照资源。
初步测算,该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76169万kWh,年平均发电量3047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23h.
由于该项目所处的新疆哈密地区执行电价为0.9元每千瓦。上网电价前20年按照0.7692/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9元/kw.h)计算,后5年为0.213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25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14%,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68 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10.22%。
*ST南纸董秘李永河表示,重组之前中闽能源即已经在新疆地区培育光伏电站项目,做过大量市场调研,光伏电站未来也将成为公司一个新的主业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