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融资创新的探讨之路走的太艰难,以致老红突发奇想:如果把“绿能宝”放到“中证众筹”平台上去销售会是什么样?
“绿能宝”是彭晓峰的SPI公司,以光伏电站的确定性未来收益为基础制作的一个金融租赁产品,它的融资表现形式是面向社会的“众筹”。从今年1月20日上线销售到目前,“绿能宝”已经成功销售15个产品,共计融资约4亿元,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因为既是中国光伏产业投融资的创新,又是中国金融创新的典范,“绿能宝”既上过中央电视台,又获得过“世界绿色设计组织”的金奖等奖项。这是彭晓峰第三次创业成功的开始,也是为中国光伏产业赢得的殊荣,作为多年光伏产业投融资创新的研究和服务者,老红对彭晓峰深表敬意。
“中证众筹”是在国家“众筹”监管政策初定的基础之上,监管机关搭建的一个网络金融时代股权融资交易平台。从今年1月28日上线销售到目前,已经成功销售12个项目、共计融资1.35亿元,许多众筹产品还在热销中。“众筹”是融资行为,必须归属金融监管,产品必须在法规认可的金融交易平台交易。这是世界金融发展史中无数惨痛教训的结论,是互联网金融创新时期严控风险的必须,也是市场化成熟国家的通行作法。总之,任何金融交易结构的当事三方,融资者、投资者、金融交易平台都应当符合一个国家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
老红近来一直呼吁,当前光伏金融创新潜在着制度性风险。这就是:融资者面向社会自然人融资,自己设计产品、自己搭建平台、自己销售自己、自己为自己融资。“绿能宝”则是典型代表。
如果老红的看法成立,为了规避制度性风险,彭晓峰也“FairPlay”一下,把“绿能宝”这个“合规”的金融产品放到“中证众筹”这个“合法”的平台上交易的话,结果会是怎样?
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从老红在“中证众筹”探讨制作、销售光伏电站众筹产品的过程看,“绿能宝”要么还没有诞生,要么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金融中介机构,要么上线交易了却还没有找到投资人,要么找到投资人了却形成不了规模化的交易结果。总之,肯定不会有“绿能宝”今天这样骄人的融资结果和广泛的社会认知度。
于是就出现了中国金融最悲哀、最耻辱的事情:一个制作严谨、被社会广泛认可的金融创新产品,在规范的交易平台上可能一事无成,却在自己搭建的、目前不一定规范的交易平台上大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