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年来,为缓解财政压力,西班牙、捷克、意大利、希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优惠政策频繁变动,给外国投资者们带来很大损失。那么,遭受重创的投资者们有没有可能挽回损失?途径是什么?
部分欧洲国家可再生能源优惠政策变动情况:
西班牙
2010年,政府剥离可再生能源激励措施,包括:
对合格运营时间的限制;
取消对30年后溢价的保证;
修正通货膨胀指数;
全面用“合理回报率”代替FIT;
对总收入强加7%的征税。
从那时起,政府已经被投资者发起的国际仲裁所淹没。
目前,西班牙依然有至少12起已知的悬而未决的诉讼案例,包括由88名光伏行业的投资者发起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会索赔6万亿欧元案件。
捷克
捷克为太阳能推出了慷慨的FIT政策,并保证这些下调速度不会高于每年5%。然而,政策给电价增加了压力,2010年立法机关通过了一项征税政策:向太阳能生产商的总收入征收26%的“太阳能税”。此外,还废除了原本给予太阳能发电站运营者的税收优惠,并增加了500%的土地使用费。捷克共和国正面临着至少7个投资者向政府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