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于日前出台以后,光伏产业一片利好的喊声。怎样看待这种利好?深化电改带来的利好,与以往的电改,有什么变化和不同?它的利好分配和预期在侧重与关联上,有什么继往开来的显著特点?也就是说,无论从当前和长远来看,深化电改是不是仍像以往对电改的惯性认识那样,基本上首先被理解为是对生产投资者的盛宴?不是这样,那么又该给予怎样的理解和诠释,又需要怎么样的理性认识和舆论宣传?
深改利好,全面理解需要理性,生产投资只是一个方面,
更要分析市场消费的感受和反应,不可失之偏颇
在这里,需要特别一提的是,证券市场的有些经济分析专家,对深化电改近日显现出的特别激动。他们连连做出光伏还要马上飚起更大牛市的判断,语出惊人。
那么,近年来已在光伏新政的改革推力下起色明显的光伏产业,会像他们预见的那样,出现爆发式的增长,立即掀起社会普遍性的投资狂热吗?
当然,这些证券分析家的经济敏感不容置疑,他们的特别视角的独特判断也不无道理。
的确像他们所言:这次的深改方案的一些方面,比如,对纳入国家调控规模范围内的大型地面电站项目或分布式电站示范项目,国家的补贴将直接到位,电网只收取输配电费用,承担优先服务,不再存在中间的垄断利益。这些措施将对已取得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示范项目的当前的某些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确实是给了定心丸,给了他们可以预期利好的承诺。
但是,这些证券分析家们的判断似乎还缺了些什么。
他们对新的利好的分析,显然忽略了一个重的方面,那就是来自市场电力消费一方的感受和反响,特别是从这些反响得出的关于进一步深改对增强光伏的消费吸引力,究竟能产生多大影响。
出现这种忽略,当然不能错怪和苛求他们。
因为上述急功近利的证券分析,最关心的是股市的短期走势,本身的出发点和目的归宿都是瞄准的市场投资和投资利益。
但是,就市场的需要和全面分析而言:无论投资或消费那一方都是不能失之偏颇的。两者不可缺一。否则,利好的判断,只能浮在表面,只会掀起股市涨落的一阵风,仍不能从实质上理解:深改,真正的利好在哪里?它为什么会给光伏带来崛起的机遇和可持续的发展。它给股市带来的不止是某些个股的一时飘红,而是光伏产业投资的长期稳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