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5-05-15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000万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编号:HM-TYNZB-2015-006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次设备采购
1.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西北约15km处红星二场
1.3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20MW(一期)。
1.4招标内容和范围:
(1)本招标项目包括以下四个合同包:
合同包一:35kV组合式变压器
合同包二:35kV高压开关柜
合同包三:35kV站用变压器
合同包四:0.4kV所用电屏
招标范围为上述合同包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还包括提供对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调试、验收的指导与监督以及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并提供图纸等技术文件(包括调试和试验步骤及操作与维修手册等)。具体内容见各合同包的技术规范书。
(2)招标数量:
合同包一:额定容量1000kVA,额定电压36.5±2×2.5%/0.315-0.315kV(低压侧电压以逆变器出口电压为准)的三相组合式变压器20台。
合同包二:额定电压35kV,额定开断电流31.5kA的高压开关柜8面。额定电压35kV的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柜1面。
合同包三:三相双绕组铜芯、低损耗、自冷式、35kV干式变压器1台。
合同包四:0.4kV低压交流柜3面。
(3 )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所投合同包数量不受限制。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交货时间、地点:计划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招标设备运至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投标人所设计、制造的投标产品在技术上应是成熟的、批量生产的,且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具备已投入使用3台(套)数量及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3)投标人应具备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能提供国家授权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招标设备相类似(或相当)类型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
(5)2011年12月至今,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6)2011年12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行政监管部门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只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满足资质要求的招标设备制造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 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