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运行[2015]70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 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04-09 23:59:59
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和上海市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特色,建立长效机制,更好发挥试点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利于削减或转移高峰用电负荷,化解多年来反复出现的高峰电力短缺问题,并节约大量电源电网投资;有利于提升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智能电网的应用和发展,提升用能管理、企业管理乃至社会管理水平。

二、强化机制创新,实施需求响应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借鉴上海需求响应试点的实践和国际经验,组织实施需求响应,完善电力应急机制,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为吸引用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可以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增收的部分主要用于补贴用户实施在线监测,激励用户参与需求响应,支付电能服务商的服务费用等。补贴水平可通过和用户自愿协商确定,也可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共同研究确定。请于2015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在2015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以及供应紧张时实施需求响应,相应减少的负荷计入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

三、建立技术支撑,注重能力建设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平台),引导、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推广电能服务,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技术支撑。一是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二是鼓励用户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实现用电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三是对于已安装建筑分项计量或能源管理系统(EMS)等、具备用电在线监测功能的用户,鼓励通过必要的数据接口接入国家平台。四是引导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用户加快实现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五是对于接入国家平台并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原则上不再采取拉闸限电措施。六是大力加强能力建设,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案例,利用国家平台的网络培训等功能加强宣传培训。




四、加强经验交流,相互支持配合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间要加强经验交流,提高组织实施水平,加强政策创新,强化机制建设。上海市要深化实施需求响应试点,完善政策,探索经验,并加强和试点城市的交流借鉴。电网企业要大力支持试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有关地区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二是于6月底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4】1292号)要求,将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上海市的有关电力数据提供给相应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以便实施需求响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三是于6月底前,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向试点地区的用户提供其准实时用电数据,以便吸引用户参与需求响应。

五、创新资金应用,建立长效机制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创新试点资金使用方式,除支持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和能力建设外,还可支持投融资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融资、建设和运维,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等。

六、明确评估原则,及早做好准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对试点城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验收。为了引导试点城市兼顾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将统筹评估电力负荷节约和转移量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在总任务量不变的前提下,试点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和转移高峰负荷任务量进行适当调整。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及早做好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及时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加强机制建设,以便复制、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5年4月7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4/09/197135.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0:34:14

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汇编》的通知。

国家电网副总工程师杨勇:强化功能作用 深化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华东新型电力系统来源:电联新媒 发布时间:2026-01-16 09:46:27

立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将锚定“三个平台”“三大功能”定位,以大电网安全为中心,深化工作体系建设,在电力保供、能源转型、市场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4万亿!国家电网十五五投资计划公布来源:国家电网 发布时间:2026-01-16 09:08:41

1月15日,记者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4万亿元,较“十四五”投资增长40%,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管理人正式接管,海南发展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20:19:05

海控三鑫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实际接管后,海南发展丧失对海控三鑫的控制权,海控三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前,海南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2025年12月1日,海南发展申请海控三鑫破产清算事项获得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

国家电网强化科技创新加快锻造能源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来源:能见 发布时间:2026-01-14 08:54:33

2025年,国家电网公司持续把科技创新摆在电网发展的基础核心位置,落实科技创新12项重点措施,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定当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主力军,加快锻造能源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0:40:36

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斩获行业“奥斯卡”,协合新源实施的能源托管项目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名录来源:协合运维 发布时间:2026-01-09 10:13:38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名单,由协合运维子公司协合新源(北京协合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呼和浩特市近零碳机关样板”项目入选,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获此“国字号”认证的同类项目,标志着该项目从“地方典型”到“全国标杆”的跨越。

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原一级业务总监朱国庆被查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08 16:57:3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原一级业务总监朱国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丹东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协鑫能科X印尼国家石油电力公司,共塑绿色能源新版图来源:协鑫能科 发布时间:2026-01-08 11:35:01

2026年1月7日,协鑫能科在国际化战略版图上再落关键一子。在协鑫能源中心,公司与世界500强印尼国家石油公司旗下印尼国家石油电力公司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协鑫集团副董事长、协鑫能科总裁费智与PPI首席执行官JohnAnis代表双方签约。这不仅是双方商业合作的起点,更是中国能源技术与印尼国家能源转型战略的一次深度握手。此前,协鑫能科已完成印尼PLNIP2*100MW光伏项目签约,加速推进海外能源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