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运行[2015]70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 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04-09 23:59:59
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和上海市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特色,建立长效机制,更好发挥试点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利于削减或转移高峰用电负荷,化解多年来反复出现的高峰电力短缺问题,并节约大量电源电网投资;有利于提升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智能电网的应用和发展,提升用能管理、企业管理乃至社会管理水平。

二、强化机制创新,实施需求响应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借鉴上海需求响应试点的实践和国际经验,组织实施需求响应,完善电力应急机制,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为吸引用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可以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增收的部分主要用于补贴用户实施在线监测,激励用户参与需求响应,支付电能服务商的服务费用等。补贴水平可通过和用户自愿协商确定,也可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共同研究确定。请于2015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在2015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以及供应紧张时实施需求响应,相应减少的负荷计入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

三、建立技术支撑,注重能力建设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平台),引导、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推广电能服务,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技术支撑。一是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二是鼓励用户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实现用电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三是对于已安装建筑分项计量或能源管理系统(EMS)等、具备用电在线监测功能的用户,鼓励通过必要的数据接口接入国家平台。四是引导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用户加快实现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五是对于接入国家平台并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原则上不再采取拉闸限电措施。六是大力加强能力建设,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案例,利用国家平台的网络培训等功能加强宣传培训。




四、加强经验交流,相互支持配合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间要加强经验交流,提高组织实施水平,加强政策创新,强化机制建设。上海市要深化实施需求响应试点,完善政策,探索经验,并加强和试点城市的交流借鉴。电网企业要大力支持试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有关地区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二是于6月底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4】1292号)要求,将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上海市的有关电力数据提供给相应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以便实施需求响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三是于6月底前,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向试点地区的用户提供其准实时用电数据,以便吸引用户参与需求响应。

五、创新资金应用,建立长效机制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创新试点资金使用方式,除支持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和能力建设外,还可支持投融资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融资、建设和运维,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等。

六、明确评估原则,及早做好准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对试点城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验收。为了引导试点城市兼顾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将统筹评估电力负荷节约和转移量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在总任务量不变的前提下,试点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和转移高峰负荷任务量进行适当调整。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及早做好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及时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加强机制建设,以便复制、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5年4月7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4/09/197135.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花都区发布关于补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公告来源: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10:55:28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启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补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须具备核准(备案)手续及并网验收等合规证明;部分容量投产项目可按实际投产容量调整备案,并对剩余容量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公告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豁免情形说明,要求企业于2026年9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国家发改委召开“六网协同”协调推进工作会 研究“六张网”投融资机制和支持政策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7 14:30:19

2026年8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岳修虎主持召开“六网协同”协调推进工作会,聚焦“六张网”建设的投融资机制与支持政策。会议围绕构建多元化、差异化、适配性强的投融资模式展开,重点研究分类细化财政投入、金融支持、投资管理、价格机制等政策工具,强调通过创新政策组合与优化实施路径,提升政策精准性与实效性。目标是建立与不同领域、不同类型重大工程项目特点相匹配的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和开工建设顺利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九个相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参会,协同推动跨部门政策衔接与落地实施。(198字)

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3:43:13

8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会议回顾了上一阶段双方合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指出,深化与IRENA的合作对提升我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力、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需紧密对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依托中—IRENA“1+1+N”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功能,系统推进政策对话、技术交流、项目协作等多领域务实合作。目标是推动双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持续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与实践支持。(198字)

国家电网重要举措!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2亿千瓦左右等!来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6-08-26 08:08:04

本文介绍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支撑国家“十五五”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20项系统性举措,涵盖能源结构转型、清洁能源配置、重点领域降碳、企业绿色运营、市场机制完善、碳双控支撑及科技创新七大方面。核心目标包括:“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约2亿千瓦、新增新型储能1.4亿千瓦,满足年均6000万千瓦以上分布式电源接入;到2030年,经营区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超30%,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绿电绿证交易规模达8000亿千瓦时,煤电最小出力降至35%额定负荷。举措突出算电协同、零碳园区服务、分时分区电碳因子体系建设及电碳融合业务培育,并强化特高压输送、抽水蓄能、虚拟电厂、绿电交易、标准国际化等关键支撑能力。

赣发改价管512号解读|江西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 工商业光伏保留资格与规则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4:18:12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开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09:20:27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8月19日发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许可证注销程序,完善电力设施许可监管制度。办法明确五类应依法注销许可证的情形,包括: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延续未获批准;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合并等依法终止;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许可证被吊销;经重新核定仍不符合最低等级许可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撤销、撤回、吊销的具体适用情形、决定主体、告知程序及听证权利,并对注销时限、申请材料、公告流程、证照处理及信息公开等作出系统规定。该办法拟替代2021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199字)

2026无锡-京津冀城市合伙人(服务业暨新能源)生态圈融合发展恳谈会议在京举行来源:CREC无锡新能源商会 发布时间:2026-08-24 12:06:46

8月20日,无锡在京举办2026京津冀城市合伙人恳谈会,聚焦服务业与新能源深度融合。现场签约15个高能级项目,涵盖氢能、储能、AIoT、固态电池等前沿领域;揭牌无锡(京津冀)氢能产业成果转化中心,打造“北京研发、无锡制造”协同样板;多位院士专家共议零碳发展路径,产融对接成果丰硕。

国家能源集团7家公司股权拟转给国电电力!来源:中国电力报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8-21 08:50:20

8月20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7家能源平台公司股权。此举是国家能源集团推进常规能源发电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国电电力作为该业务的指定整合平台,承担资产归集职能。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合计拥有在运控股装机容量约32万千瓦,另有在建或拟建控股装机容量达1354万千瓦,显著提升国电电力的电源规模与项目储备能力。交易完成后,国电电力在常规能源领域的资产布局、装机结构及未来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公告未披露具体交易金额及时间表,相关工作尚处于启动阶段。(199字)

国家能源集团、中石油等联合成立大基地能源公司来源:爱企查 发布时间:2026-08-19 09:54:17

8月11日,国电电力淮能大基地(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卫东。该公司聚焦新能源综合开发与生态协同治理,主营业务涵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生物质能等技术服务,以及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和生态恢复服务。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为:国电电力持股51%、淮河能源集团持股34%、中石油持股10%、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公司持股5%。该合作标志着多家能源央企与地方企业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的实质性落地。

苏发改能源发695号解读|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 2026-2030 核心目标与政策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1 09:45:57

苏发改能源发〔2026〕695号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深度解读,2030年装机目标1.2亿千瓦,详解新建厂房100%配光伏、集中汇流、绿电直连、整村开发政策,分析行业机遇与收益变化,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积极探索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来源:国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10:31:12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2026—2030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支撑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并推动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与定额约束;加大既有建筑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布局;同时统筹推进节水、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绿色办公与宣传教育,并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人才能力等支撑保障。方案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多元参与,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