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报告中指出,鼓励发展以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业在全球已成趋势,今后,我国光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会面临更激烈的挑战,企业应积极应对已发生的贸易纠纷,同时紧跟趋势,妥善引导产能“走出去”。
首先,依托四体联动应对机制做好各项案件应对工作。依托“商务部—商协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四体联动应对机制,继续做好相关各案应对和执行工作。对于已达成协议的中欧价格承诺,指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稳住我对欧出口市场,同时也为妥善解决其他光伏贸易救济案件提供良好案例。对于正在进行中的美、澳、加案,力争通过法律抗辩、磋商谈判等方式保住市场份额,缓解贸易摩擦。特别是美案,因美国光伏市场前景向好,美国清洁能源市场研究机构(GTM)预计2015年美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可达8.5吉瓦,对我企业意义重大,应加大应对力度。对于已无税结案的印度以及有风险的日本、南非等市场,应密切关注其动态,防患于未然。
其次,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差异化经营。应以市场为导向,切实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一是尊重市场规律,减少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并提高光伏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只允许具有技术创新企业进入光伏市场;二是光伏企业自身应避免同质化竞争,避免陷入“扩产增能—降低成本—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大胆淘汰落后产能,适度“瘦身”,紧跟国际光技术发展潮流,提高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实用的光伏产品,同时做好售后服务,增加产品附加值。
再次,合理布局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统筹发展国内、国际市场,合理分配产能产量。充分利用国内产业扶持政策消化部分产能。在开拓国际市场时应合理兼顾传统市场与新兴市场,坚持多元化发展,兼顾当地产业利益,避免“一拥而入”引发当地产业“生存危机”,进而导致当地产业诉诸贸易救济措施,削弱我光伏产品竞争优势。
最后,紧跟趋势,妥善引导产能“走出去”。当前,鼓励发展以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业在全球已成趋势,我国光伏产品的海外市场仍有很大潜力可挖,因此,我国光伏企业宜充分利用产业支持政策在海外投资设厂,既可贴近当地需求,亦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开更多的贸易摩擦。目前来看,我光伏企业的“走出去”策略基本是综合考虑外部市场需求、政策及营商环境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来制定的。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及驻外经商机构在企业“走出去”时做好“向导”。
原标题:我国光伏产业应平静对待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