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本公告,旨在公布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项目之最新进展。
董事会欣然宣布,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光伏电站已完工并取得并网许可的总运营装机容量(“并网容量”)为615.5兆瓦。于二零一五年一月,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新增完工之并网容量为52.0兆瓦。因此,本集团截至本公告日期的总并网容量为667.5兆瓦。另外,本集团新增已开工的在建项目为541兆瓦。
上述667.5兆瓦总并网容量细分如下:
. 160兆瓦在内蒙,150兆瓦在江苏,110兆瓦在山西,100兆瓦在青海,80兆瓦在新疆,50兆瓦在四川及17.5兆瓦在浙江;
. 其中606兆瓦为大型地面电站及其中61.5兆瓦为分布式发电;
. 567.5兆瓦通过联合开发及100兆瓦通过收购。
其中 541兆瓦已开工的在建项目细分如下:
. 150兆瓦在陕西,130兆瓦在宁夏,81兆瓦在内蒙,50兆瓦在河北,50兆瓦在海南,50兆瓦在青海及30兆瓦在新疆;
. 其中541兆瓦为大型地面电站。
此外,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协鑫新能源”)(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与苏州保利协鑫光伏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保利协鑫”)(保利协鑫之附属公司) 于二零一四年八月 二十二日 订立一项经营服务协议。 南京协鑫新能源为苏州保利协鑫及其附属公司之光伏太阳能发电厂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光伏太阳能发电厂之装机容量为353兆瓦。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目标及战略清晰确定,自主开发步骤加快
自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其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62.28%)(“保利协鑫”)完成股份认购(请参阅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五月 九日 刊发的公告)以来,本公司主要采取联合开发和收购已建成项目的方式进行扩张及增长。
董事会预计在未来,自主开发的比重会进一步增大。目前,本集团在全国超过二十个省份已成立投资开发公司,分布式和自主开发团队亦已组建完成。
协鑫新能源将建立一个光伏电站项目 设计、供应链、工程管理、及运维联动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设计优化、集中供应链管控、及自动化运维控制系统,不但确保了项目 安全执行,更将提升光伏电站质量及长期营运效率。
根据本集团规划,本集团二零一五年全年目 标新增并网容量为2.0吉瓦。截至2015年底,本集团总运营并网容量预计将达到约2,600兆瓦。
本集团于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目 标新增并网容量分别为2.5吉瓦及3.0吉瓦。针对未来新增并网项目,本集团会继续侧重大型地面电站项目,但也会考虑扩张进入其他高增长业务领域,如分布式发电。中国仍将是本集团核心发展区域,同时亦可能会扩张至其他高成长新兴市场。
融资
本集团项目资金渠道多样化,包括项目贷款、短期贷款、融资租赁、海外融资。公司电站质量结合上市平台、 国内外联动,为未来发展融资搭建稳健的金融平台。
本集团二零一四年在海外融资方面成绩显着。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二十四日,本公司与中银国际杠杆及结构融资有限公司签订8000万美金循环利用贷款协议, 为本公司提供营运资本及太阳能电站融资。这是国内首个根据项目本身偿债能力、无需担保、可循环利用的太阳能电站贷款,填补太阳能电站从建设期到电站并网融资到位前的资金需求,为本集团的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创新性的境内外联动的融资平台。本集团也已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和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计划成立若干基金支持本集团进一步发展。
承董事会命
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唐成
香港, 二零一五年一月 二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朱共山先生、唐成先生、张国新先生、顾新先生、胡晓艳女士及叶森然先生;非执行董事孙玮女士及于宝东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勃华先生、徐松达先生、韩庆华先生及李港卫先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