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丹麦化石能源匮乏,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前高度依赖石油进口,但风能和生物质能资源丰富。为保障能源供应安全,降低石油进口依赖,丹麦实施了积极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政策。例如重点开展热电联产,制定市政供热规划,逐步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天然气管网等。同时,丹麦大力提高建筑能效,实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及新型、环境友好的能源技术研发支持政策,并制定了积极的绿色税收政策。
1、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石油危机之后,丹麦逐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政策体系。20世纪70、80年代,制定了第一和第二个能源计划,重点推动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2007年提出国家能源战略计划,致力于推动绿色能源体系发展。2010年6月,丹麦政府颁布了《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明确制定了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39.8%供热和制冷用能、51.9%的电力需求、10.1%的交通用能要来自可再生能源。
2011年2月,丹麦政府出台了《能源战略2050》,提出到2050年完全摆脱对化石能源依赖的宏伟战略,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完全不需要化石能源发展的国家战略。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是化石能源消耗量在2009年的基础上减少33%,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3%,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30%。
2012年3月,丹麦新政府公布了《丹麦能源政策协议》,提出了近阶段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能源消费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7.6%,温室气体排放与1990年相比减少34%,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35%,其中风电占丹麦电力消费总量达到50%。
2、主要政策措施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丹麦政府注重通过立法提供保障,先后于1976和1979年通过了《供电法案》、《供热法案》,1981年通过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法案》(2008年修订)。2003年通过《能源供应法案》(2010年12月做了修订)。
丹麦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发展低碳的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和个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主要包括固定电价政策,以及《丹麦能源政策协议》中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补贴、区域供暖对太阳能热利用和生物质利用的支持;另外能源税、二氧化碳排放税、欧盟的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也为丹麦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资金和机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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