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湖南长沙振望公司5G产业园分布式光伏二期项目(一标段)于10月8日公示中标结果,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484.1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1.75元/瓦。该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5G产业园,利用园区内9#、14#、19#三栋厂房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2.767兆瓦(最终以实际为准),交流侧并网规模2.09兆瓦,共安装约4392块630瓦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属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类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模式,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执行。
华润云浮翔海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9月24日成功并网,是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迄今单体规模最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也是其建成投运的第七个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988兆瓦,依托厂区屋顶资源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732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233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282吨,具有显著生态效益。该项目推动绿色电力就地消纳与富余电量上网协同,丰富了区域绿色能源供给,助力优化当地能源消费结构。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表示将持续拓展综合能源业务,深化与重点用能企业合作,加快多元绿色项目落地,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98字)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东方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指南明确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地点、容量标准(按交流侧计算)、电压等级、装机规模上限及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出细化规定。备案需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申报信息涵盖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总投资、接入方式等八项核心内容。同时,明确了发改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东方供电局在备案受理、协同监管和并网审查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材料准备、产权证明、用地红线一致性等实操要求作出具体说明。(199字)
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由葛洲坝机电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近日顺利完成反送电,标志着项目进入投产发电冲刺阶段。该项目位于耒阳市东湖圩乡,占地约2540亩,总投资约6亿元,建设内容涵盖光伏阵列(共40个方阵)、35千伏集电线路、11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系统调试工作,并配置了初步按5兆瓦/10兆瓦时规划的储能系统。目前电气设备运行稳定,继电保护、智能监控、电能计量等配套系统均满足电网并网技术规范。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1.2187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6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89万吨、二氧化硫19.5吨、氮氧化物21.82吨。
广东省印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明确提出,要有序提升水泥行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统筹建设与运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多元储能系统,并推广余热余压的发电与供热高效利用模式。同时,针对传统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标准更新滞后,以及光伏设备制造、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标准缺失等问题,方案要求加快编制和发布覆盖化工、光伏制造、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的节能降碳相关标准规范,以强化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系统推进全省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198字)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