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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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HK0217)于2026年7月2日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WLFC)与某承租人订立一项售后回租协议。根据协议,WLFC将向承租人购入一批光伏发电设备,并在两年租期内将其回租予该承租人;协议允许依据条款提前终止。此项交易属于WLFC日常经营范畴,旨在拓展其租赁业务板块。目前,集团主营业务涵盖融资租赁、物业开发与投资、海上旅游服务及酒店运营,其中融资租赁主要由WLFC承担。本次售后回租预计为WLFC带来约人民币180万元(约合港币207万元)的租赁利息收入。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开展评估。通告发布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即2026年6月12日)的评估结果:全区分布式电源累计装机容量为20.088万千瓦,当前电网可开放并网容量区间为36.08至56.22万千瓦。评估覆盖220–35千伏主变、10千伏配变等关键环节,并同步配套发布承载力情况表、各级变压器评估结果表及承载力提升措施报告,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与并网提供权威、透明的数据支撑。(199字)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于5月26日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海纳特电(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古雷港发提供港区仓库彩钢瓦屋面及新建车棚作为建设场地,总装机容量中仓库屋面占1195.38kW、车棚占587.4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97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63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60吨,等效植树约11万棵/年;同时为古雷港发带来稳定电费折扣收益,并盘活闲置屋顶与车棚资产。此举是古雷港发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与资产高效运营的重要实践,也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提供了示范。(199字)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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