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公告,苏州中康拟投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进行4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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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近期持续推进光伏项目资产处置。继6月6日拟挂牌转让24个智慧绿电项目资产及3个项目公司股权(总规模444.77MW)后,6月12日又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两家新能源公司100%股权:一是南方电网综合能源(黔西南州)有限公司,持有贵州兴义市乌沙牛膀子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实际规模30MW,非文中误述的50MW),总投资约3.13亿元,计划2025年底并网;二是师宗尚孚義和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云南师宗县碧宗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际规模30MW,非文中误述的50MW),已于2018年6月底建成并网。两次转让合计涉及光伏装机容量80MW,标的公司分别成立于2024年和2016年,注册资本分别为4437.8万元和9300万元。
6月10日,晶科科技公告其全资下属公司横峰伏众拟将天津静海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740万元转让给港华能源全资子公司苏州港能投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为晶科科技已结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持有并运营一座装机容量约15.09MW的光伏电站。此次交易系晶科科技推进轻资产运营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应对新能源发电行业加速市场化转型带来的不确定性。通过出售已建成电站资产,公司可回笼资金并全部用于补充主营业务营运资金,从而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南网能源于6月6日发布公告,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4个智慧绿电项目资产及3个智慧绿电项目公司股权,总装机容量达444.77MW。其中,24个项目为分布式光伏资产,装机约342.08MW,评估值11.22亿元,较账面增值5.53%;3家项目公司装机约102.69MW,股权评估值2.22亿元,减值11.83%。整体标的资产评估总值为13.44亿元。此次转让系公司落实战略转型、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举措,旨在逐步退出智慧绿电业务。交易尚未确定受让方及最终价格,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待后续披露。
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于6月4日发布声明,指出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该公司名义及人员身份,对外虚假发布新能源项目合作、招标等信息。涉事项目共三个,总规模达2.5GW,包括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吉林松原乾安县安宇乡1GW风电项目,以及内蒙古乌拉特后旗1.5GW光伏发电项目。声明强调,上述项目均非该公司授权开展,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项目开发、招标、洽谈或收费活动。为防范风险,公司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网络上未经核实的招标及中标信息,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2026年6月4日,在第十九届SNEC光伏展期间,无锡新能源商会推动其成员单位——CPVT(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与茂耀光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定制化光伏组件生产、存量电站再制造、退役组件绿色回收、再生原料溯源鉴证等核心领域开展长期合作,共建标准化、可溯源的光伏后市场服务体系。此举旨在弥补当前行业在再制造标准缺失、产品溯源困难等方面的短板,促进后市场业务规范化与规模化发展。CPVT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级光伏质检中心,具备全链条检测与标准制定能力;茂耀光伏则专注后市场多年,在柔性制造、电站技改与循环利用方面经验丰富。合作体现了无锡新能源商会平台赋能作用,也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实践。(199字)
安徽颍泉区发改委积极落实阜阳市关于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聚焦三方面:一是强化指导服务,及时转发通知、明确申报要求,专人对接企业及村级主体,规范指导资质、土地租赁、政府协议等材料准备,并严格审核用地性质,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二是深入摸排储备,共组织申报15个项目,总装机约4.2万千瓦,涵盖农牧配套、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村级光伏帮扶等多种类型,其中9个为乡村振兴帮扶项目,由村集体或街道作为实施主体,产权归属村集体;三是主动对接市级部门,协调资规、林业、水利等单位出具支持意见,同步推进电网接入审查,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初审并按时上报。
云南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的老挝万象纳蚌80MW光伏项目于5月29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作为继色邦菲项目后第二座接入老挝国家主电网的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该项目刷新了老挝单体光伏项目在装机容量与储能容量方面的纪录。项目年发电量1.456亿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1437.5小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28万吨,兼具显著节能降碳效益。其投运将增强老挝中部特别是万象市的电力供应稳定性,提升国家电网保障能力,并推动清洁能源开发与能源可持续发展。项目还带动本地就业、增加政府税收与特许权收入,促进运维技术本地化,是中老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能源合作的重要成果。
2026年1至4月,内蒙古等14个省份陆续完成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指标分配,总规模达43.474GW,其中风电27.2GW、光伏8.75GW,另有7.52GW未明确风光类型。在企业获配情况中,大唐集团(含联合体)以4.785GW位居首位;华能集团、华电集团、中广核及蒙能集团(含联合体)均获得超2GW指标。所有联合体中标项目规模统一计入牵头单位。该批指标分配反映了当前新能源开发资源向大型央企及地方能源集团集中的趋势,也为后续项目建设与并网提供了基础依据。
三峡能源于2026年5月26日获得名为“一体化滩涂光伏电站支架基础结构及其施工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该专利针对沿海潮间带滩涂地区地基承载力弱、腐蚀性强、潮汐与强风影响大等特殊工况,提出一种由树根桩基础与支架部分组成的一体化结构:树根桩含竹节形主桩、管状副桩及十字板桩底;支架通过套筒与套环套接桩顶与主桩,并以销钉固定,辅以斜撑和间隙设计提升稳定性。该方案施工简便、人工需求少、耐久性高。截至2026年5月,公司累计获授权专利1154项;2025年研发投入为1957.57万元,同比下降53.97%。
山东省印发《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省光伏装机达1.15亿千瓦(115GW),以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建设。文件强调系统谋划与集成融合,推动光伏与风电、煤电、生物质发电及储能协同开发,推广“风光生储”一体化项目;鼓励用户侧配建储能,在电网容量受限地区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政策明确将新能源发电纳入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按统一原则对机组可靠容量予以补偿,提升光伏配储积极性。同时,拓展工业、农业农村、交通、建筑等多领域应用场景,培育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光储充”等新业态,并完善电力市场机制、增强电网消纳能力、加快钙钛矿等技术创新,形成全链条支撑体系。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