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未来几年的光伏行业一定会是几家光伏寡头霸占市场80%以上的份额,工信部出台的文件将会进一步加速光伏行业的洗牌。但专家同时也指出,目前困扰光伏行业兼并重组的四大难题也亟待破解。
光伏企业加速兼并重组
《意见》提出,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和现状,以提升行业集中度、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为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光伏企业,前五家多晶硅企业产量占全国80%以上,前十家电池组件企业产量占全国70%以上,形成多家具有全球视野和领先实力的光伏发电集成开发及应用企业。
对此,保利协鑫董事局主席朱共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的光伏业会出现几家光伏龙头企业占据市场80%以上的份额,这些龙头光伏企业会引导整个光伏业的发展。”
光伏行业专家赵玉文亦表示,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未来几年的光伏行业一定会是几家光伏寡头霸占市场80%以上的份额,工信部出台的文件将会进一步加速光伏行业的洗牌。
“实际上,现在的光伏行业龙头已经显现,其中已经形成全产业链的保利协鑫、海润光伏、顺风光电、英利能源、汉能光伏以及天合光能等企业,未来都有可能成为光伏行业的寡头企业。”在赵玉文看来,“随着这些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大,一些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局面。”
为此,《意见》指出,鼓励骨干光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骨干光伏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品牌等优势,对运营状况欠佳但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光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骨干光伏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鼓励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战略联盟、签订长单、技术合作、互相参股等方式,确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完善产业链结构,重点推动多晶硅企业和电池及组件企业、上游制造企业和下游发电企业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支持运营状况良好、技术实力领先的骨干光伏企业对上下游环节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完善产业链结构,提高全产业链盈利能力。鼓励电力、化工等关联行业骨干企业与光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赵玉文告诉记者,“在新一轮光伏企业竞争中,企业会面临资金需求大、利润萎缩的双重压力,一些中小型的电池和组件企业将是重组并购的重点。特别是在一些资金实力较强和市场占有率较多的龙头企业的冲击之下,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型企业,市场份额将出现急速下滑,在竞争中倒闭或者被并购是必然结局。”
四大难题尚待破解
对于我国光伏行业来说,2014年可谓是跌宕起伏的一年。随着《意见》的出台,2015年光伏行业会有一个很好的开端,但困扰光伏企业的兼并重组的四大难题也亟待破解。
第一是行业属性问题。一方面是生产问题,由于多晶硅生产是系统工程,简单的兼并重组并不能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而多晶硅生产设备一旦拆除,可复用性较低,这也导致这个环节的兼并重组较难进行。另一方面是生产设备问题,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设备价格不断降低的同时性能却在大幅提升,这也使得部分企业在扩产时更多的是购置新设备而不是兼并原有企业,这也导致兼并重组较难进行。
第二是技术雷同带来的估值问题。光伏产品只是光伏系统中的一个零部件,属于工业品,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性价比上。在我国光伏技术趋同的情况下,我国光伏企业产品同质性较强。在主要企业生产规模均已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并没有意愿继续在市场上纯粹扩大产能,即使有扩产意愿也倾向于购置新设备进行扩产。
第三是地方政府的干预。由于光伏企业对GDP的贡献较高,也能创造较多的就业岗位,地方政府并不愿意其倒闭或被兼并。特别是部分企业是地方政府培育起来的,比方说通过当地的金融机构支持等,如果这些企业倒闭,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只能努力设法帮助这些企业支撑。
第四是地方政府的“资源换项目”计划。目前光伏电站审批权已经下放到地方,地方政府可通过“路条”的发放变相支持本地企业的发展。如通过“路条”向本地企业倾斜;以资源换项目,以“路条”换取企业在当地设厂;以当地的其他资源换取光伏项目等,这些均不利于兼并重组的推进。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光伏产业正值价格突破的“临界点”阶段和全行业低谷期和洗牌期,光伏企业需要致力于利用各地优势,将产业链内的每个企业都打造成为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制造企业,并通过协同制造,形成综合能耗低、物料消耗少、生产效率高、技术水平高的光伏发电全产业链制造企业群,打造一批世界级的优质光伏制造品牌。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光伏行业不仅需要政策的导向和产业自主性的成长,还需要企业层面的一连串合作、并购、重组,在产业链优化的大背景下,建立起一个智能制造、先进制造、精益制造的高端制造体系,才能使我国光伏企业不惧任何国际的打压,在国际上保持持久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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