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发布决定,要求公用事业机构遵守2013年的法律规定,履行在社区和“绿色电价”方案下购买600兆瓦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义务。
这一被称之为SB43的加州“共享可再生能源”法是去年9月通过的。新规则要求该州三大私营公用事业公司SCE、PG&E和SDG&E采购6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其中包括2015年的110.5兆瓦,单个项目的最大值定为20兆瓦。PG&E和SCE将各购买270兆瓦左右,剩余60兆瓦归SDG&E。之后,这些机构将通过自愿购买的方式将这些可再生能源电力提供给公众,消费者支付可再生能源电价加上行政收费。
该计划是为那些由于信用度不足或屋顶不够理想而不能安装太阳能或小型风力发电机的人群所设计。太阳能“众筹”公司的Mosaic估计,这将涉及到75%的家庭和70%的企业。
该计划一个重要的细节是,这600兆瓦是加州2020年33%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以外的另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