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除重特大项目外,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来源:中国政府网发布时间:2014-12-30 09:44:10
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目标对项目核准进行流程进行改造。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

项目核准将精简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对重特大项目,也应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由发展改革委商环境保护部、海洋局于2014年底前研究提出重特大项目的具体范围。

同时,国家根据“先横后纵”,在政府外网上部署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一是实现中央层面“横向联通”。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建设中央层面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关部门根据新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接,尽快实现“信息共享”,2015年6月底前开始试运行。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这一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产业调控、国土、环保等方面信息,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现全国范围“纵向贯通”。尽快确立满足保密要求的统一接口标准,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别建立本系统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适时联通,形成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网上办理”,2015年底前开始试运行。

三是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协同监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企业凭项目代码可实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外部监督。

为防止一直存在的不同部门用审批相互作为条件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通知》规定,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办理。

对于在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并办理”。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发布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并公开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前,国家发改委已经推出了办事大厅,整合了审批事项,并规定了办事的流程和答复时限。此次《通知》也明确了流程,并提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后,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自行决定开工建设。这将减少项目前期审批的时间周期,企业决策也因此更贴近市场。

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
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
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2013年以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大幅减少核准事项,通过修订核准办法努力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探索建立纵横联动协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但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仍然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根本原因是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滞后,职能转变不到位,仍然习惯于以事前审批代替事中事后监管。因此,深化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

按照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目标,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一是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三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四是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清理。清理原则:一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三是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外,都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四是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

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清理本系统正在实施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包括名称、依据、内容、流程、时限等),提出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对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包括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作出说明,于2014年底前报送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

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由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确认后于2014年底前公布取消。

(二)确认。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组织专家逐项审核,确认取消、整合、保留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以及需要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于2015年1月底前送法制办和有关部门。

(三)修法。一是法制办提出修改相关行政法规的建议,于2015年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二是法制办于2015年6月底前报国务院,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如果暂时不能修法,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同时抓紧推进修法程序。三是地方人民政府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

(四)公布。一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有关部门于2015年2月底前通过修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取消。二是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决定。三是对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设定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有关部门根据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并公布。四是上述工作完成后,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统一制定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五)立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于2015年6月底前报国务院,实行新的网上并联核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精简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对重特大项目,也应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由发展改革委商环境保护部、海洋局于2014年底前研究提出重特大项目的具体范围。

二是优化审批程序。其他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办理。对于在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并办理”。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发布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并公开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中介服务。确立中介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编制行政审批所需申请文本等工作,企业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严格限定完成时限。中介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四是加强纵横联动,确保监管到位。坚持“各负其责、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后,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自行决定开工建设。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制度。对于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建立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六)建网。“先横后纵”,在政府外网上部署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一是实现中央层面“横向联通”。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建设中央层面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关部门根据新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接,尽快实现“信息共享”,2015年6月底前开始试运行。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这一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产业调控、国土、环保等方面信息,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现全国范围“纵向贯通”。尽快确立满足保密要求的统一接口标准,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别建立本系统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适时联通,形成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网上办理”,2015年底前开始试运行。

三是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协同监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企业凭项目代码可实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外部监督。

四、组织落实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制度、技术专门工作小组,抓紧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附件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2/30/64543.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辽宁:风、光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减半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09 16:50:43

本文为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张健委员《关于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的建议》的正式答复,聚焦朝阳市新能源发展与全省清洁能源产业支持政策。全文围绕三大方向展开:一是实施差异化布局,明确朝阳作为辽西北风光资源富集区,在“十五五”期间获全省最大规模风电、光伏建设指标及70万千瓦新型储能布局;二是加大绿色产业培育,推进绿氢氨醇示范项目和燕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电价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及专项资金支持等多维举措,强化要素保障与政策协同,全面支撑清洁能源强省建设。(199字)

中核浙江210MW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来源:三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8 17:15:20

本文介绍了中核汇能间接控股的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浙江台州三门县推进的东部二期210MW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情况。该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下栏塘区块,租用村集体养殖塘约2797.75亩,总投资6.8亿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技术方案采用740Wp单晶双面高效N型光伏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14.3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209.92MW,最大出力约174.93MW。项目由2023年9月成立的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公司业务涵盖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等领域。环评公示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于6月2日发布。(199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出台来源: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3:45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公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清单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1:59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2 17:01:3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中电建云南200MW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来源:武定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01:07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夭鹰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已进入公示阶段。该项目由武定慧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选址于武定县白路镇把度村与小荒地,总用地面积约182.47公顷,总投资7.6亿元,计划于2025年12月完成审查。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交流侧),直流侧容量达249.55MWp,拟安装约40.25万块62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方阵、35kV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储能站、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检修道路及配套环保与水土保持设施。项目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控股股东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隶属中国电建集团。

安徽芜湖市启动6MW以下地面光伏项目申报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25 22:15:39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华能光伏电站因项目变更未重新环评,被罚190万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17:09:41

不抢跑——重大变动重新报批期间不得开工建设,即便并网窗口期紧张,也须待新批复下达后方可施工,否则面临最低总投资额1%起步的罚款及ESG/信披风险(上市公司还需关注环境风险信息披露义务)。

岩头50MW光伏发电项目(以此件为准)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公示来源:兰坪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10:3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公示。

华电江苏100MW光伏项目环评获批!来源:仪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09:32:18

5月18日,江苏华电仪征陈集100MW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批。根据公告,项目拟投资39886.44万元,租用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陈集镇境内坑塘面积约1939亩,涉及立新村、开建村、青年村、五星村、双圩村、红星村、丁桥村、杨庄村、友好村、汪营村,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鱼的方式建设100MW光伏发电设施。此外项目拟安装300kW组串式逆变器249台、460kW组串式逆变器55台。项目计划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国家电投青海沙戈荒基地外送电源方案研究项目招标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5-19 09:45:31

5月11日,国家电投黄河公司发布海西州“沙戈荒”外送基地电源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规划旨在为黄河公司在青海省海西州布局沙漠、戈壁、荒漠外送基地产业提供系统规划与科学决策支持。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海西州“沙戈荒”外送基地电源方案研究报告》编制及内部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