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中国的光伏企业进入多事之秋,美国对华的二次“双反”终裁影响还没有完全消停,欧盟对华太阳能玻璃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来袭——12月19日,应欧盟太阳能玻璃板制造商协会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太阳能玻璃是一种主要用于太阳能板的特种玻璃和关键部件,也是生产其他许多太阳能产品的重要部件。
欧盟委员会在立案公告中指出,申诉方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在原反倾销调查期之后以及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前和之后,出口价格下降,而且在欧盟市场上的转售价格或随后的销售价格方面存在不足够的行动。这导致涉案产品倾销幅度增加,从而妨碍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效果。申诉方提供的证据表明,价格下降不能用原材料价格或产品组合价格的变化来解释。
据记者了解,在去年2月28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对中国太阳能玻璃的反倾销调查。欧盟委员会的声明称,调查发现中国太阳能玻璃生产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欧盟销售产品,对当地太阳能玻璃生产商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去年11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决定从11月28日起对中国太阳能玻璃征收17.1%至42.1%的临时反倾销税。据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涉案产品对欧出口约2亿美元,涉案企业200余家。
与此同时,在美国对华二次双反做出终裁之前,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启动反补贴、反倾销调查。被调查的产品包括,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由晶体硅光伏电池组成的光伏组件和薄片,包括与光伏组件的其他部分共同运输或包装的薄片,以及由非晶硅,碲化镉或铜铟镓硒制造的薄膜晶体硅产品。
目前国内光伏企业纷纷对加拿大作出的光伏双反并不在意,甚至没有光伏企业发表任何表态。不过,在加拿大业界,却引起内讧。代表全加太阳能生产和组装企业的加太阳能产业协会总裁John Gorman表示,业界对此双反调查反应不一,意见存在分歧。
对此,光伏行业专家赵玉文对记者表示,由于各方诉求不同,引发分歧是必然的,“赞成双反调查的都是与中国出口产品的同质化企业,这些企业在价格竞争方面无法与中国的光伏企业竞争,那么就必然极力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但下游企业可以购买价格较低的中国光伏组件,从而降低成本,所以反对进行双反调查。不论在美国,还是欧盟和加拿大也是一样的情况,所以出现内讧和分歧是必然结果。”
对于双反调查的影响,赵玉文表示,“此次欧盟再次启动对中国太阳能玻璃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的金额也在2亿美元左右,整体对中国的光伏企业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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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欧盟再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