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外国家对中国光伏制造业的“围剿”远远尚未结束,随着世界各国对光伏行业的关注度不断加强,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态势。近期,加拿大政府宣布对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政府也将于当地时间12月17日对外公布第二轮双反的终裁结果: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165.04%,与7月份美国商务部初裁时认定的倾销幅度基本相当;补贴幅度为27.64%~49.79%,较6月份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有所提高。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27.55%。
接受记者采访的企业认为,由于光伏产品出口的主战场已经“东移”,技术路线也开始从低价竞争转向集中化、精细化的生产模式,所以此轮“双反”相较于美国第一轮“双反”和欧盟“双反”,对企业带来的实际影响显得不那么“吓人”。
祸及中国光伏逾30亿美元的出口额
被推迟了一周后,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结果。
尽管根据计划,这一裁决被付诸实施(海关正式开征“双反”关税),还需获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拟于2015年1月29日公布)。但以史为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此前从未推翻过美国商务部的裁决。
12月17日,某光伏业界人士透露,“此前中国光伏代表团赴美磋商二次‘双反’事宜的行程本来定在9月份,但美方最终拖到了11月份才给他们发放签证。等代表团到了美国,美方已制定完毕了终裁方案”。
由此,难怪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关于美国第二次光伏双反案倾销和补贴终裁的声明》中指出,“美方最终对合作化解本案是缺乏真正的诚意的,这是到目前为止,中美磋商未能达成解决方案的直接和根本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与6月公布的数据相比,此次“双反”征税税额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初裁公布的天合光能反补贴税税率为18.56%,然而此次被提高到了49.79%。相反的是,尚德电力的征收税率有小幅下降。总体而言,中国光伏企业的反补贴税率分布为26.89%~38.72%。
另外,终裁结果的反倾销税税率也在增加。其中,天合光能反倾销税税率增加了近1%,晶科能源、昱辉阳光税率由58.87%增加到78.42%。43家被列入调查名单的企业,如英利、阿特斯以及其他光伏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将从42.33%增加到52.13%。
据业内的不完全统计,随着美国二次“双反”的落地,中国高达30亿美元的光伏产品将会受到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