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4〕37号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4-12-20 14:38:45
 陕西省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4〕37号

陕政发〔2014〕3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我省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美丽陕西”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6号)总要求,充分利用我省光伏产业链完整、太阳能资源丰富、空闲可利用屋顶充裕的优势,通过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带动我省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发展。
  二、示范目标
  从2014年起连续3年,按照每年100兆瓦左右的规模布局。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建设6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5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及示范村。力争探索出适应全省地域特征、资源条件、可复制、能推广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模式。
  三、推进原则
  (一)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积极扶持示范项目,引导和保护企业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遵循市场规律,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着力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创新多元化示范模式。积极做好示范试点,进一步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稳步推广普及。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为用户提供光伏电力,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分布式光伏应用推广领域。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高效、合理、持续地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
  (三)以应用带动产业稳健发展。以示范项目和省内重点光伏企业为依托,加快形成我省光伏产业和技术优势,不断提升光伏开发应用水平,促进光伏发电与制造产业融合发展。
  四、示范重点
  (一)屋顶发电。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会展场馆、体育场馆、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筑屋顶建设示范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党政机关、医院、科研单位和城镇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推广小型示范发电系统。
  (二)光伏照明。城市、重点镇、产业园区、旅游风景区新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以及具备条件的城镇道路交通信号灯,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
  (三)建筑一体化。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推广标准化、集成化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
  (四)农村光伏发电。利用农户院内空闲可利用土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群众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
  五、并网服务
  (一)加强配套电网建设。电网企业积极发展应用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网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电网企业提供的电能计量表明确区分项目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包括合同能源服务方式中光伏企业向电力用户的供电量)和上网电量,并具备向电力运行调度机构传送项目运行信息的功能。
  (二)优化并网审批流程。对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按照《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设立的“绿色通道”,由设区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相应并网服务,明确申报材料内容和办理时限。进一步落实个人光伏发电系统实行一站式并网接入服务等规定。
  (三)完善并网运行服务。电网企业创造条件,方便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用户侧并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全额收购,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装置。
  六、扶持政策
  (一)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和预留光伏发电空间设计。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新建、改扩建建筑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按不同承载类型进行建筑设计。鼓励新建工商业和公共建筑先行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无偿提供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移民搬迁等工作,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应用。积极试点光伏玻璃幕墙应用。
  (二)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对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 “全额上网”模式。对用电负荷显著减少、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备案项目,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原备案文件、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补贴目录须向原批准单位申请变更。对利用地面或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进行建设,且接入电压等级、建设容量、消纳范围等符合要求的光伏电站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在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鼓励市、县政府安排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补助。各地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光伏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与示范区合作,通过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等方式为示范项目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基金,积极探索采用项目收益和项目资产作质押的融资模式。鼓励和争取金融机构开展个人信用贷款、免担保贷款,减少贷款环节,提高贷款效率。
  (五)发挥节能政策支持作用。具备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条件的省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地可将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参与相关交易。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
  (六)合理确定支持重点。省级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及已出台支持政策的设区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对其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优先采用高效光伏组件、光伏发电集成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平衡部件等产品,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七、组织保障
  (一)提供便捷服务。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规定,明确备案标准和流程,并确定专人协助项目业主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快捷服务,设立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电网企业要加强基层人员培训,督促其严格执行并网服务规定,制定并网流程图,在网站和最近的受理点公布,做好光伏项目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的计量和统计,按月代国家财政转付补贴资金。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示范指标,编制示范项目计划,并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会同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属地负责项目备案,检查项目进展、按照要求报送项目备案、建设、运行等信息。
  省财政厅从相关资金中每年筹集1亿元,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实行专项补贴,并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办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督促落实光伏建筑一体化和预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空间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利于促进省内光伏制造产业发展的原则,负责制定我省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我省光伏制造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创新发展模式,降低制造成本,参与示范区建设。
  各市(区)县尤其是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要出台相应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示范项目全过程协调机制,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提出示范区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系统开展可安装光伏建筑屋顶及其他场所的资源调查工作,统一屋顶租赁、电价优惠标准,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和配套电网建设的统筹协调。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及省级电网企业制定的相关规定应及时报省能源局备案。
  (三)强化工作落实。电网企业未按规定接入和收购光伏发电量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向驻我省能源监管机构报告。对政府投资的建筑,在规划审查时,要严格审查是否预留光伏系统。对不按规定办理、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通过约谈、督查、曝光等形式,督促责任人改正。对适合建设屋顶光伏发电但不积极建设的单位,可按最高标准征收土地使用税。禁止建筑物业主哄抬屋顶使用价格,扰乱开发秩序。
  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建筑物业主、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把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开拓我省光伏发电市场,落实我省 “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识,为全面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麟游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来源: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3:21

《麟游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陕西麟游县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制定的专项制度文件,旨在落实国家及陕西省最新政策要求,遏制行业乱象、保障农户权益、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适用于全县四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覆盖备案、建设、运营、合同、收益兑付、主体变更、到期处置及纠纷调处等全流程。核心内容包括: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强化房屋安全鉴定与风貌管控;严格开发准入,严禁强制摊派、虚假宣传和金融风险转嫁;推行标准合同、村级统筹开发与企业报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管与闭环治理体系。目前该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中石化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N型组件评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4:18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与国际事业公司于9月10日公示了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N型光伏组件框架协议的评标结果。本次招标面向适用于分布式场景的N型技术光伏组件,旨在为中石化相关绿色能源项目提供稳定、高效的设备供应保障。经评审,五家国内头部光伏企业成功入围: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入围企业将进入后续框架协议签订及日常采购执行环节,其产品需满足中石化对N型组件在转换效率、可靠性、适配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结果标志着中石化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落实“双碳”目标过程中,加速布局高效光伏技术应用的重要进展。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7:33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是企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150kW光伏电站、50kWh储能系统及20台智能充电桩,优先满足厂区用电与职工通勤充电需求,富余绿电经储能调峰后提升就地消纳能力。项目由三沃机电党总支统筹实施,创新推行“党建+绿色能源”融合机制,将党组织建在一线,组织党员骨干全程参与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强化组织共建与协同攻坚。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先行样板,该项目旨在打通技术路径、优化运营模式、锤炼专业队伍,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布局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同时切实解决职工充电难、续航焦虑等民生关切,实现企业发展、能源转型与职工福祉的有机统一。(198字)

华能陕西50MW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9 09:31:10

华能陕西丹凤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南沟村,由华能陕西(丹凤)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1.59亿元,占地679.32亩,计划工期6个月。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4.9952MWp,交流侧额定输出容量为50MW,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集电线路及场内道路等设施。光伏组件采用N型650Wp单晶双玻双面产品,共计84,608块。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陕西(丹凤)发电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环评文件已由丹凤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审批并予以公示。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奏响清洁能源转型的新乐章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09-08 14:33:12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国能建西南院投资建设的典型山地光伏工程,位于牛栏江畔溶蚀侵蚀高山峡谷地貌区。项目克服地形破碎、坡度陡峭(局部达50度)、运输困难等挑战,仅用13个月完成全容量并网,配套89.28公里送出线路3个月内建成投运。项目采用“固定+柔性”支架混合布置与预应力索网技术,提升土地利用率10%以上;依托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与数字孪生运维系统,实现精准设计与高效管理。建设期间吸纳近半本地劳动力,带动道路升级与产业链发展,年发电4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13.0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33万吨,并预留储能场地,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绿色能源新格局。(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优选启动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21:3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571.5块异质结组件!甘孜丹巴巴底光伏发电项目示范方阵2000v及1500v异质结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谈判采购公告来源: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08 08:47:48

本文介绍了大唐国际丹巴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就甘孜州丹巴县巴底光伏发电项目示范方阵,发布异质结光伏组件采购公告的情况。公告于2026年9月6日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拟采购571.5块2000V及1500V规格的异质结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用于该示范方阵建设。采购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由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代理执行,首轮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时,报价有效期延至2026年12月12日。采购要求供应商按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具体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附件表格,付款方式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