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利腾晖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利腾晖光伏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联合持有的常熟新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宁夏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股权转让后,华祺投资将持有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据悉,宁夏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位于石嘴山第四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100%所有权,该公司主营新能源设备制造、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项目筹建;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新能源项目技术咨询;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等业务。
华祺投资是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北高速是经交通部、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的、以京津塘高速公路为主营资产的股份制上市公司,资质优良,具有良好的金融保障。
中利科技表示,此次宁夏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成功转让,有利于公司继续发展光伏电站业务,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光伏电站业务盈利模式具有深远意义。
另外,中利科技同日公告,公司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农银(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国联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农银国联无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中利腾晖注册资本由现在的221803.831198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96500.654076万元人民币。增资扩股之后,中利科技持有中利腾辉 74.8072% 的股份。
对此,中利科技表示,本次中利腾晖增资扩股后,公司仍持有中利腾晖的控股权。中利腾晖的增资扩股将进一步增强自身资金实力,以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也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拟通过本次增资扩股扩大中利腾晖股本规模,并利于其股本结构改善。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净资产水平,同时优化公司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