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0.00% 资金 研报]11月17日晚间发布股权激励草案,公司拟以9.42元/股的价格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500万股。公司最新收盘价为20.20元/股。解锁条件为以2013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至2017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35%。公司股票将于11月18日开市起复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8人,占公司截至2014年10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2525人的4.67%,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中,董事、高管共7人,占激励对象总人数的5.9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1人,占激励对象总人数的94.07%。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未参与本计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51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5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9个月内按30%:4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
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则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发行1500万股,所募集资金累计金额约为1.41亿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与此同时,公司还披露了光伏投资与收购事项,金额合计达到2445万元。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旷达电力”)以不超过 1200万元的价格收购新疆国信阳光能源[-3.85%]有限公司持有的南疆四个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司称,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太阳能电站业务规模,符合公司在电力板块的发展定位。
同时,旷达电力拟在甘肃高台县、云南施甸分别投资500.00万元和500.00万元设立电站项目公司。公司称,本次投资是为扩大公司在国内光伏电站领域的影响力,拓展公司国内电站建设市场,保证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可持续发展。
此外,旷达电力还拟与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潞安太阳能”)合作,由旷达电力出资245万元与潞安太阳能依托河津市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共同组建合资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运营河津市光伏发电项目。旷达电力与潞安太阳能于11月16日签订了《合资协议》。该合资拟命名“河津市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由潞安太阳能占股51%、旷达电力占股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