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于今年10月9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开发分布式光伏订立年度计划,并结合当地电网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规模指导。另外,《通知》还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也就是说,已于国家能源局备案的项目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取得并网许可,并陆续开工建设。如果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即如通过股权投资取得项目控制权的,应重新备案。这样一来,该项目可能从当年的规模指导中被剔除,然后被纳入到往后的年度规划中,可导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而影响到投资方的收益。
《通知》是能源局今年9月颁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以来又一关键政策性文件。这两份文件促成了分布式光伏发展进程中两个重要的变化。首先,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能源局从过去的项目审批主体演变为出具宏观发展规模指导的事后监督单位。单个项目的可行性,电网接入方案审批等都下放到地方。项目开发流程简化,也节约人力物力的投资。其次,行业重要性的转变。能源局连续发文,通过定义分布式光伏的可适用范围,明确电网支持并网送出消纳等责任,并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优惠资金,为国内分布式光伏的发展铺平道路。使过去的零散有限无序的分布式光伏市场转变为具有优化能源结构和防止大气污染战略性意义的重要能源构成。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统计,截止至2014上半年,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吉瓦。预计未来两年内,每年的新增装机可达到5-6吉瓦。此预测相对于国家目标较保守。
彭博新能源财经已发表一系列针对国内分布式太阳能市场的研究报告,其中对现有政策的论证和分析,以及对下游开发商战略的解读可为潜在投资者提供宝贵的资讯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