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及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中共锦州市委常委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市政府直属部分事业局和市委有关机构的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锦州市将撤销光伏产业发展局;调整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局体制;撤销旅游局,组建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撤销锦州市光伏产业发展局
据介绍,锦州市光伏产业发展局撤销后,其承担的制定全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行政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动全市光伏产业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光伏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等项目实施的行政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拟定光伏产业技术创新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行政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将负责为全市光伏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的职责,划入锦州市光伏产业创业服务中心。将锦州市光伏产业创业服务中心调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
调整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局隶属关系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加强政府对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锦州市将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局的隶属关系,由市政府直属调整为市水务局所属,局长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
组建锦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政府有关决定精神,构建全市大旅游格局,推进旅游事业发展,成立市政府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铁路、高校、通信等单位以及县(市)区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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