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门连续出台支持光伏文件,10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涉及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创新光伏电站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内容。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隆基股份:携手国开瑞明,电站业务进入新纪元
隆基股份
研究机构:齐鲁证券分析师:曾朵红,沈成,张俊撰写日期:2014-09-19
公司与国开瑞明达成合作并向子公司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隆基拟出资7,175万元与国开瑞明(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瑞明”)共同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对隆基天华增资3,030万元,其中宁夏隆基增资1,300万元,国开瑞明增资1,73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隆基天华注册资本变更为3,530万元,国开瑞明持股比例为49%,宁夏隆基由原持股比例100%变更为51%。(2)对同心隆基增资1.2亿元,其中宁夏隆基增资5,875万元,国开瑞明增资6,12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心隆基注册资本变更为1.25亿元,国开瑞明持股比例为49%,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隆基由原持股比例92%变更为3.68%,宁夏隆基由原持股比例8%变更为47.32%。上述两项增资金额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但调整时国开瑞明在以上两公司的持股比例均维持在49%,增资金额对等变动。
国开瑞明系国开行孙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产品,资金实力强大:根据公开信息,国开瑞明目前注册资金29.4亿元,国开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负责公司资产的投资运作,以及因公司资产投资所形成资产的管理、处置等,对基金资产的投资、管理、运作、处置、回收等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国开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开金融的子机构;而国开金融是国开行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直接投资、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业务。国开金融承接国开行已有的非金融类股权资产,包括在中非发展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基金、中意曼达林基金、中国铝业股份公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天津生态城等重大项目中的股东权益。国开金融依托国开行的信用支持、政府资源、产业背景和网络优势,立足于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判断,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国家和地方重大产业项目的并购重组以及能源矿产、城市开发、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项目发展,加速国内储蓄向投资转化,促进产业升级,拉动国内需求,服务于开行“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整体发展目标。
转让电站资产,谋求长期合作:本次增资相当于国开瑞明以7,855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隆基天华与隆基同心49%的股权。目前,隆基天华的核心资产主要为中宁县20MW电站路条(0.90元/kWh的上网电价),隆基同心的核心资产主要为同心一期30MW已并网电站(1元/kWh的上网电价,100%自有资金)与同心二期30MW大路条(0.90元/kWh的上网电价)。同心一期30MW已并网电站,按照10元/W的市场价测算,价值约3亿元;50MW路条,按照0.4元/W的价格测算,价值约0.2亿元;合计价值约3.2亿元。事实上,此次转让价格仅为1.60亿元,公司大幅让利以显示诚意,并谋求双方未来的长期合作,这充分显示出公司对于电站业务的战略决心,也显示出公司着眼未来的远见卓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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