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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涉及光伏发电低压作业暂行规定

发表于:2014-10-09 09:43:48     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记者从赣州供电公司了解到,为提高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水平,确保光伏发电后低压配电作业安全,9月上旬,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涉及光伏发电低压作业暂行规定,对光伏发电报装、接入系统、运行检修等低压作业工作明确服务实施细则,细化安全作业标准。

  规定指出,赣州市(县)供电公司在受理客户光伏发电并网申请时,要严格控制光伏发电并网工程数量,电源总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最大负荷的25%。并网客户依据经过批准的接入系统方案,开展电源建设和接入系统工程工作,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由客户自主选择,但承揽接入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县)供电公司在进行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工作时,应有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和防止相间短路、相对地短路、电弧灼伤、反送电、触电的安全措施。在低压配网运行维护作业开工前,应做好电网停电检修的隔离、接地、加锁或悬挂标志牌等安全措施,明确并网点安全隔离方案,同时明确告知光伏发电电源用户停送电时间和操作的设备,防止误送电。

  自去年6月江西省启动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赣州市累计完成309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经验收合格,已经全部并网发电。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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