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格尔木神光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能源设备的销售、维护等,截至2014年6月30日,格尔木神光总资产为6.94亿元,净资产为1.74亿元,其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85.19万元,净利润为-1143.19万元。
转让方同时承诺,格尔木神光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825万元和3080万元。否则将按实际净利润与目标净利润之差额以货币资金向目标公司进行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上述承诺的履行,转让方自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在三个月内使用不低于4000万元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易世达股票,在购买完成后承诺锁定2年并由易世达对外公告,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卖方不履行或无力履行货币资金补偿之责任,则上述股权的处置权及收益权归易世达所有,用于补偿上述净利润目标金额。
公司表示,本次投资有利于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助推西部地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公司把握清洁能源的发展契机,拓展新的业务发展领域,对冲经济周期和宏观政策对公司余热发电业务的影响;有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及提高公司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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