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清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关于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德清县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一系列补贴和支持政策。
根据《意见》指出,补贴新政规定将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率先在工业园区内实施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城乡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学校教学楼、总部大楼、大型公共建筑等推进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在滩涂、水面、填场护坡、废弃矿山、种养大棚等适宜场地推广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光伏发电项目,德清县的补贴新政扶持政策包括加大财政政策支持、鼓励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加大节能政策支持、加强并网服务、强化金融保障等。在德清县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对享受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奖励。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补贴新政,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
目标是通过3年时间,力争在德清县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0兆瓦,到2017年全部并网发电。其中到2014年底,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0兆瓦;201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兆瓦;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兆瓦。
德清县,位于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西部,为浙江省湖州市辖,全县辖9镇、2个乡。境内有风景名胜莫干山、下渚湖、新市古镇、法国山居裸心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