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公司公布与榆林协合生态新能源、天津协合(作为承租人,并均为中国风电全资附属公司)及工银金融租赁(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
根据融资租赁协议下之首份融资租约,出租人将向天津协合购买若干设备,代价为5亿元人民币(约6.3亿港元),及出租人将会把若干设备租回予承租人即榆林协合,为期10年,基准贷款利率6.55%总租赁代价约为5.87亿元人民币(约7.39亿港元),并须自今年12月前后起分40期每季支付。
设备包括用以运行承租人位于中国陕西省太阳能项目之若干机器及设备,总装机容量为200MW,为中国风电最大规模之光伏发电项目。
评论:
利好公司光伏电站建设开发,我们坚定看好公司向光伏运营商的战略转型:
1.较大受益分布式新政,光伏储备项目有望批量获得核准:2014年9月4日,光伏“十五条”--《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新政变相放开地面分布式,即地方政府可以用地面分布式去获取原先规划的分布式额度,这样使得原20MW的地面电站将灵活的转成地面分布式。公司现有获取地方政府路条的6.5GW项目储备中,将有大量项目符合地面分布式定义,期待在下半年批量获得核准。
2.光伏电站采取融资租赁将有效解决电站融资需求:目前虽然国家正逐步理顺光伏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但融资难的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公司在光伏电站融资租赁方面的突破,将有利于加速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快速向光伏运营商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