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 商 人: 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1.2. 项目名称: 新晃县工业集中区光伏产业园
1. 3 . 招标核准文号: 晃 招办核 [201 4 ] 26 号 文
1. 4 、项目地点:湖南 省 新晃 县鱼市镇 新晃县工业园
1. 5 、项目投资估算 :9500 万 元
1. 6 . 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资金
1. 7 、项目内容:根据 《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范围 :
规划面积:约 534 亩,位于前锋村,沿玉铜公路连接线往北延伸,西起老玉铜公路,东至前锋中路,南起玉铜公路线,北至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
具体 范围 祥见附图
1. 7 、 合作模式:
1. 7.1 、 中标方(乙方)须依靠自身融资能力实施光伏产业园内的建设,含53 4 亩范围内土地平整; 148亩范围内 的附属挡土墙、给排水、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及 10万平 米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0MWp 光伏发电项目等。
1. 7.2 、 中标方(乙方)在完成单块或单项( 即 : 土地平整按规划区划分为六块 ; 标准厂房以 1.5-2 万平米为一项 ) 工程后可申请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 1 个月内招标人(甲方)按合同约定 “四三三 ” 模式 分三年支付给中标方(乙方)决算工程款及约定好的利息。但标准厂建设进度达到5 万平方米时,光伏发电项目必须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甲方)不组织对后续工程的验收并对以前完成项目停止支付工程款。
1. 7.3、合同签订后,中标方(乙方)必须于 2014年 12 月 31 日前按光伏产业园占地面积(534 亩)每亩 8 万元人民币标准打入招标人(甲方)帐号作为借用资金,专项用于土地报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规划设计之需。其中2000 万元须在本合同签订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1. 7.3、光伏发电站由中标方(乙方)投资建设、经营,招标人(甲方)无偿提供标准厂房屋面,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用房按成本价供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 投 标 申请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债务偿还 投融资 等 能力。
2.4、各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2.5、 投 标 申请人均应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最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资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2.6、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1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及以上单个发电量在 1MWp 及以上的 光伏发电 项目业绩 ,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 ,其有效时间以 合同协议书中的 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 须于2014年 9 月 18 日17: 3 0(北京时间,下同)以前 交纳办理好, 以到帐为准 ,并到招标人处开据 投标保证金 收据。 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
开户名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农行怀化新晃支行
银行账号:18786901040005570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晃县工业集中区光伏产业园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报名 须知
4.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派法定代表人 ( 或 其 授权委托 代理 人 ) 持 如下原件 : ① 本公告有效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及 本人 身份证 原件、③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④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 安全文明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 ⑥ 类似项目业绩 合同协议书、⑦ 投标保证金 收据 、⑧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⑨ 入湘施工登记证 。
注: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如出现不全、不真实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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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时间和地点
5.1报名时间: 2014 年 9 月 12 日至2014 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9 :00时至 12:00 时, 15:00 时至 17: 3 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5.2 报名地点: 新晃县县城砂洲路新晃县建设局一楼( 新晃县工业集中区光伏产业园建设战略合作伙伴 报名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同报名地点。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发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晃县基建项目交易中心(新晃县新晃镇人民路56号原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新晃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电话:0745-6225718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 话:136074530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女士 电话(传真):0745-2515775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