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4-09-04 17:23:44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发布以来,各地区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有力推动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在众多领域的多种方式利用,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各地区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关键制约,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市场规模,现就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范围广,在城乡建筑、工业、农业、交通、公共设施等领域都有广阔应用前景,既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大战略意义,主动作为,创新机制,全方位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二、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各地区要将光伏发电纳入能源开发利用和城镇建设等相关规划,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业企业集中的市县及各类开发区,系统开展建筑屋顶及其他场地光伏发电应用的资源调查工作,综合考虑屋顶面积、用电负荷等条件,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结合建设条件提出年度计划。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应用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要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并按年度落实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障各类示范区和其它规划明确且建设条件落实的项目的年度规模指标。

三、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资源,鼓励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开发区和大型工商企业率先开展光伏发电应用。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制定配套财政补贴政策,并且对公共机构、保障性住房和农村适当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推广光伏发电,在相关建筑等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中将光伏发电应用作为重要元素,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对各类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建设规模指标限制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剂解决或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规模指标。

四、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光伏发电应用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自建或与专业化企业合作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工程,主动协调电网接入、项目备案、建筑管理等工作。对屋顶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且适宜光伏发电应用的新建和改扩建建筑物,应要求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应优先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引导区域内企业建立规范的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地方政府可将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参与相关交易。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

五、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加强光伏产品、光伏发电工程和建筑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对载荷校核、安装方式、抗风、防震、消防、避雷等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工程规范。并网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和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非并网独立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的采购招标时,应明确要求采用获得认证的光伏产品,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各地区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各级地方政府不得随意设置审批和收费事项,不得限制符合国家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采购本地产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种方式为低劣产品提供市场保护。

六、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的工作细则,督促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受理窗口,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备案条件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市县(区)政府设立“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建立多部门高效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并与电网企业衔接好项目接网条件和并网服务。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七、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电网企业负责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申请补贴目录变更。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按照《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及设立的“绿色通道”,由地级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相应并网服务。

八、进一步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重点开展发展模式、投融资模式及专业化服务模式创新。在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鼓励示范区政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通过设立公共担保基金、公共资金池等方式为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地区提出示范区实施方案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有关政策条件后指导示范区组织实施。对示范区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就近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可按照“先备案,后追加规模指标”方式管理,以支持示范区建设持续进行。

九、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在市县(区)电网企业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 “一站式”并网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并在电网企业相关网站公布。对法人单位申请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及时出具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在项目完成备案后开展相关配套并网工作,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及时开展相关并网服务。电网企业应按规定的并网点及时完成应承担的接网工程,在符合电网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在用户侧以较低电压等级接入,允许内部多点接入配电系统,避免安装不必要的升压设备。项目单位和电网企业要相互配合,如对接网方式存在争议,可申请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的电能计量表应可明确区分项目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包括合同能源服务方式中光伏企业向电力用户的供电量)和上网电量,并具备向电力运行调度机构传送项目运行信息的功能。

十、加强配套电网技术和管理体系建设。各级电网企业在进行配电网规划和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潜力、规划和建设情况,采用相应的智能电网技术、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和运行调节设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大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应同步制定相应的智能配电网建设方案,建设双向互动、控制灵活、安全可靠的配电网系统。建立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和实时运行监测等功能的配电网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需求侧响应负荷管理,对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和发输用一体化控制。鼓励探索微电网技术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应用,提高局部电网接纳高比例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能力。

十一、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要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电量预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原则做好补贴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当地税务部门处理好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和税款征收问题。对已备案且符合年度规模管理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做好项目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情况的统计,并按要求向国家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送相关信息。项目并网验收后,电网企业代理按季度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上报项目补贴资格申请。

十二、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与光伏发电骨干企业建立银企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对有效益、有市场、有订单、有信誉的“四有企业”实行封闭贷款。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民生项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贷款贴息政策。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发电投资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展信用担保,在支农金融服务中开展支持光伏入户和农业设施光伏利用业务。建立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的贷款机制,逐步推行对信用度高的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提供免担保贷款。

十三、完善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通过市场机制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评估认证、运营维护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技术先进、投资能力强、经营规范的企业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运营一体化服务,建立网络化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体系。完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健全相关从业机构和企业的资信管理体系。建立光伏产业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技术、市场、产能、质量等信息和预警预报,引导行业理性健康发展。

十四、加强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国家能源局建立并完善覆盖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接网申请、建设进度、并网容量、发电量、利用方式等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依托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管理。各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按月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备案情况,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并汇总,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时查询跟踪情况。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电网企业按月进行接网申请、并网容量、发电量信息、电费结算、补贴发放等情况的信息统计,按月报送国家能源局并抄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度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项目备案、建设和运行的汇总信息,按半年、全年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发展情况的总结报告。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季度、半年、全年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全国光伏发电统计及评价报告。

十五、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监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等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国家和地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安全进行监管,电网企业应配合做好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接网服务、接入方案、并网运行、电能计量、电量收购、电费结算、补贴资金发放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服务以及电力交易的监管,相关方发生争议时,可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协调,也可通过12398举报投诉电话反映,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如电网公司未按照规定接入和收购光伏发电的电量,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专项监管,按半年、全年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专项监管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
2014年9月2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9/04/59276.html
责任编辑:emmamw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7GW!浙江绍兴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6:25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天合富家工商业EMC伙伴赋能计划正式开放!来源:天合富家 发布时间:2026-07-02 09:45:25

天合富家EMC合作伙伴赋能计划正式落地:以697亿资产背书实现资金兜底,数字化系统达成“T+1评估、T+3报价、T+10打款”,叠加25年智慧运维与全链路能源交易分润。一把钥匙破解资金、效率、收益三大痛点,助力工商业光伏项目稳落地、长受益。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发布施行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7:17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发布施行,旨在规范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强化其在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稳定市场运行中的“压舱石”作用。细则明确市场成员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及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电力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核心机制包括:全面推行市场化分时电价,对直接参与交易主体由市场形成价格,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则由政府基于现货价格优化峰谷时段与浮动比例;设置申报与出清价格上下限以防范操纵和恶性竞争,并推动中长期限价逐步与现货限价衔接;交易品种覆盖数年、年度、月度及月内(含旬、日)多周期,支持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和滚动撮合等多种方式;强调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并加强交易约束、校核、合同管理、偏差考核与信用监管,确保市场公平、安全、高效运行。

39.11MW!贵州安顺分布式光伏总承包招标!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6-30 09:24:39

本文介绍了贵州安顺市经开区分布式光伏新能源建设项目的总承包招标信息。该项目由贵州全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及国有贷款,选址于安顺经开区宋旗镇及幺铺镇多个行政村。项目总装机容量约39.11MW,分七期建设,每期规模在3.95MW至5.95MW之间,规划利用屋顶面积逾21.4万平方米,属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范围涵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过程总承包服务。对投标人资质提出明确要求:须具备电力行业相关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持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规定了联合体组成与职责分工要求。

安徽一地新规:6类情形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安徽青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30 09:13:10

安徽青阳县人民政府于6月29日发布《青阳县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备案管理。文件明确两类主体备案路径:自然人户用项目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其他项目由屋顶产权人自主选定开发企业后由其申请。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等条件一致的前提下可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支持建设范围限定为:宅基地内住宅屋顶及庭院(户用),以及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等同一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工商业)。同时,明确六类禁建情形,包括火灾危险性高、安全不达标、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地质灾害易发区、拟拆迁区域,以及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含宅基地无住宅)的情形。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中能创亮相慕尼黑 Intersolar Europe 2026,解锁欧洲轻量化光伏新赛道来源:中能创光电科技 发布时间:2026-06-30 08:48:04

中能创携全球首款TÜV莱茵AAA认证轻刚组件及超轻可卷建筑光伏新品亮相Intersolar Europe 2026,直击欧洲老旧厂房改造、低荷载屋面、BIPV等痛点,以“轻量、安全、低成本、全场景适配”技术优势,加速轻量化光伏全球化布局。

中建西部建设云南厂成功签约分布式光伏运维业务来源:人民财讯 发布时间:2026-06-29 09:51:58

中建西部建设一公司云南厂近日成功签约一项长期分布式光伏运维服务项目,合作覆盖云南区域,装机容量达150兆瓦/年,合同期限为25年,合同总金额1.12亿元。该项目聚焦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提供涵盖设备日常巡检、组件清洁、预防性检修、故障快速响应、智能远程监控、安全风险管控及发电能效优化在内的一体化运维解决方案。签约标志着该厂在新能源运维领域的业务拓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也体现了其从传统建材生产向绿色能源服务延伸的战略布局。

企业供能系统老化,维护费年年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替代规划指南来源:咸宁新闻 发布时间:2026-06-26 18:02:02

本文针对工商业企业普遍面临的供能系统老化问题,系统阐述了以分布式光伏及储能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文章指出,运行超十年的传统供能系统正面临运维成本攀升、能效持续下降和碳排放压力加大“三座大山”,亟需结构性升级。在此背景下,文中提出三条主流替代路径:分布式光伏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储能通过峰谷套利与需量管理优化电费;光储融合则兼顾供电稳定性与经济性。随后重点介绍阳光工商业能源提供的定制化产品体系(如iBuilding BIPV屋顶、iBlock平屋顶电站、iClean智能清洗彩钢瓦电站及灵活储能方案)及零投入、自投等多元合作模式。最后以安利、宝武、蒙牛等标杆案例佐证实效,并强调其依托59GW项目经验、6.5GW工商业光伏实绩及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减碳与能效升级的一体化转型。(199字)

江苏泰州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来源:国网泰州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26 10:15:16

本文介绍了国网泰州供电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泰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江苏省发改委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政策,泰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国网泰州供电公司,对全市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与综合评估,形成截至2026年6月17日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数据。该结果覆盖市、县(区)三级行政区域,按电压等级分类公示了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分布式电源可开放容量。通知明确,各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等渠道查询具体区域容量信息,相关数据自2026年6月18日起正式执行,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接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56元/W!陕西7.01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6-26 09:37:59

本文介绍了陕西西十高铁“四站一所”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该项目由陕西高速铁路物流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西十高铁沿线的蓝田站、商洛西站、山阳站、漫川关站及西安东动车所,利用停车场及车站、动车所建筑屋面建设光伏电站,总可利用面积约8.95万平方米。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01MWp,交流侧额定容量5.84MW,所发电量在本地全额消纳。中标单位为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联合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2495.78万元,折合单价约3.56元/瓦。工程计划工期为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