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拟对外投资建设位于山西省孝义市30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以286.1万元的对价收购了自然人温德军、李生琪、邵妙根持有的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95.00%股权。目前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苏州中康持有目标公司95%股权。
2、该项目公司主要从事位于山西省孝义市30MW光伏电站的开发,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8110万元,目前已获得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目标公司的增资事宜,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本项目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