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策比着看:光伏电价补贴的缴税问题

来源:发布时间:2014-09-01 00:42:59

2013年初,笔者在做一个光伏项目财务评价时,纠结于光伏标杆电价高于当地脱硫标杆电价部分是否缴税。按理说,这部分是国家补贴,是不用缴税的,但从不同省份的业主获得不同的反馈:有的说补贴是省里直接发下来的,不用交;有的说电网要求他们开发票,开发票就一定要交的。

那这笔钱业主到底用不用交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查阅了一系列的国家政策文件,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

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05/2/28)

政策原文: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原文解读:

电网企业要按可再生能源(如光伏)的标杆电价(而不是脱硫标杆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即高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因此,可以认为,电网付给电力企业的购电资金,都是电网企业的,而不是国家补贴资金。(这样的后果必然是电网企业亏损,但国家会对电网企业的亏损进行补贴,见文件2)

  文件2:《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1]115号,2011/11/29)

政策原文:

第八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按月向电网企业征收,实行直接缴库,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电力用户应缴纳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照下列方式由电网企业代征:

第十条省级电网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向驻当地专员办申报上月实际销售电量(含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下同)和应缴纳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专员办应于每月12日前完成对企业申报的审核,确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额,并向申报企业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省级电网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专员办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第十二条中央财政按照可再生能源附加实际代征额的2‰付给相关电网企业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出预算中安排,具体支付方式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代征电网企业不得从代征收入中直接提留代征手续费。

第十三条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增值税而减少的收入,由财政预算安排相应资金予以弥补,并计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科目核算。

第十四条(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用于以下补助:

1、电网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

原文解读:

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不用交税的;这部分钱交的增值税,国家会安排财政资金弥补的。

2)电网帮国家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需付2‰的手续费;

3)电网征收的钱,先上缴国家,再由国家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分布情况,拨付给电网企业,用于弥补电网企业高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亏损。因此,这部分国家补贴是补给电网公司的。

文件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2012/3/14)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工程项目单位、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格式见附1)。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第五条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地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第十一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有关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提出下季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2),经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于年度终了后随清算报告一并提出资金申请。

下一页>  

第十二条 财政部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省级电网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资金申请等情况,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 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等按本办法执行。

原文解读:

1)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只有提出补助申请,自己的项目才能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不列入此目录的项目,电网企业可以只给结算脱硫标杆电价。

2)在2012年的时候,补助资金是先拨付到政府,有的政府直接拨付给发电企业,不需要交税,有的政府拨付给电网公司,需要交税。从而造成各地补助资金是否缴税的情况不一样。

3)这个办法,当时说明只适用于2012年的补助资金拨付。

文件4:《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2013年7月4日)

(三)改进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管理,保障附加资金应收尽收。完善补贴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立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原文解读:

1)在此提出,对于光伏电站,电网企业根据光伏标杆电价跟发电企业按月足额结算,进一步印证,光伏标杆电价(包含高于脱硫标杆电价部分)全部是由电网企业支付的。

2)对分布式光伏, 0.42元/kWh也是由国家先付给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再付给发电企业。

文件5:《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2013/7/24)

(一)项目确认。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四)资金拨付。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发电量,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具体支付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具体支付办法报财政部备案,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具体支付办法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下一页>  余下全文

二、改进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等补贴资金管理

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外,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继续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管理。为加快资金拨付,对有关程序进行简化。

(一)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补贴资金不再通过省级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财政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各省(区、市)电力公司编制上年度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补贴资金清算申请表,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汇总。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仍按《办法》规定程序申请补贴资金。

(二)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是电网企业。电网企业要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及时全额办理结算。

原文解读:

1)分布式资金的补贴资金,是由国家按季预拨给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按月支付给发电项目单位。

2)对于光伏电站,2012年的补贴办法仍然有效,但补贴程序简化。补贴资金不发给地方政府,直接给电网企业了。

4)明确提出,光伏电站的补贴对象是电网企业。并提出,电网企业要按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与发电企业全额结算。进一步印证,光伏标杆电价(包含高于脱硫标杆电价部分)全部是由电网企业支付的。

小结:2013年7月前,由于国家补贴发给省级财政,而省级财政直接发给业主,业主就不交税;发给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发给企业,业主就需要交税,所以造成不同省份的不同情况。

2013年7月以后,光伏补贴将全部发给电网企业。并明确补贴对象是电网企业。因此,对于光伏项目发电企业,高于脱硫标杆电价的补助部分,是需要缴税的。

这是我之前研究的结果。文件5提到,补贴资金的发放办法,由电网公司自己制定。到2013年底,国网公司就出台了管理办法,对这个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下一页>  余下全文

文件6:《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2013/12/31)

(一)常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含特许权招标确定价格)与项目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之差计算,经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可按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含特许权招标确定价格)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之差计算。国家确定的补助标准含17%的增值税,申请补助资金的常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必须向公司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17%的增值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向公司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条件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按不含税每千瓦时0.359元标准执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文件5,补贴资金是根据预计的发电量提前拨付。因此,如果发电量估算偏低,低于实际发电量,则拨付补贴资金就会低于实际需要补贴的金额。这部分资金缺口,应该需要未来补发,但肯定会推迟。

根据文件6,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小于应拨付补助资金时,国网财务部将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优先原则拨付补助资金,其他项目等比例原则拨付。

  后记:

光伏产业先阶段是一个靠政策发展的产业,政策对其有决定性影响毋庸置疑。自2013年7月,国八条下发后,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了30多个配套落实政策。这些政策就是光伏产业的游戏规则,只有掌握它们,我们才能更好地决策,更好地获得利润。

对于学习政策,我的体会是:多个政策对比着看收获会更大。政策和政策之间一定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9/01/210917.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波黑塞族共和国拟收紧小型光伏电站补贴政策来源:中国驻波黑使馆经商处 发布时间:2026-07-17 09:52:19

波黑塞族共和国拟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收紧小型地面光伏电站补贴政策。此举旨在堵塞现行制度漏洞:自2022年实施以来,装机容量150千瓦以下项目可免特许经营权、由地方政府直接审批,但部分企业将大型电站拆分为20至50座小型电站,规避特许费用并获取长达15年的保障收购电价。修正案草案规定,享受补贴的小型电站须满足最小地理间距要求;同时取消补贴资格预留机制,仅对已建成且符合新规的电站开放申请。该草案计划于7月14日提交国民议会审议,目标是遏制套利行为,维护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198字)

​汉孚光伏 |‌ 让每一座别墅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绿电样板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5:43:35

本文介绍了汉孚光伏在武汉落地的一套20KW别墅分布式光伏项目被国家电网选定为“四可”(可观、可测、可控、可调)标准化接线样板工程的过程与意义。随着2026年新版国标GB/T34932-2025实施及各地并网监管趋严,“四可”已成为户用光伏并网的强制性要求。该样板项目虽规模不大,但全流程严格对标新规:从资料申报、设备选型、规约转换器调试,到逆变器协议适配与主站数据对接,均实现稳定合规。汉孚技术团队在现场培训中系统演示了“四可”落地实操路径,并与国网人员就并网流程、勘察验收等环节深入交流。文章还概述了汉孚深耕武汉别墅光伏17年所积累的标准化交付能力,包括本地化经验、自有技术团队和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凸显其以高标准施工助力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实践价值。(198字)

2026年山东绿电直连新政深度解读:红区配储可并网 分布式光伏消纳迎新路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1:45:13

本文深度解读山东省于2026年7月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是国家绿电直连688号文后首个省级落地细则。针对山东作为全国光伏装机第一大省所面临的分布式光伏消纳难、电网红区扩容受限等现实问题,新政明确:在电网无开放容量区域,满足配储、全自发自用及四项安全技术指标前提下,可新建分布式光伏;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绿电产业园纳入统一管理,打通多用户绿电直供路径。政策提出四大关键导向:红区破局激活存量屋顶资源;拓展海上油气田、港口、算力中心等新型应用场景;设定60%自用率、20%上网比例等硬性约束,强制配置储能;明确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入市,聚焦源荷匹配与自用提升。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4809万千瓦!湖南电网负荷创新高,光伏表现亮眼来源:湖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15 13:59:51

湖南电网于近日12时31分刷新用电负荷纪录,达4809万千瓦,较历史峰值增长145万千瓦,长沙等6市负荷同步创历史新高。为保障迎峰度夏电力供应,湖南多措并举强化电源与电网支撑:火电方面,岩门口电厂新机组投产,44台火电机组正常运行,电煤库存达613万吨;水电方面,柘溪、凤滩、东江三大骨干水库蓄能值达27.88亿千瓦时,当前可调水量折合蓄能约14.94亿千瓦时;电网方面,12项重点工程如期投运,新增变电容量超1114万千伏安,潇湘1000千伏变电站完成扩建。在负荷峰值时刻,光伏出力达1749万千瓦,首次超过火电(1568万千瓦),成为顶峰主力,凸显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成效。目前全省电力供应充足、电网运行平稳。

河北电网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突破2500万千瓦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7-15 10:13:34

截至6月底,河北电网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2502.53万千瓦,占区域电源总装机的27%,标志着其绿色能源发展迈入新阶段。“十四五”以来,国网河北电力通过规划引导、基建升级与技术创新三方面协同发力:一是坚持规划前置,滚动开展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分析,科学引导项目向承载力充裕区域布局,并优化并网技术规范与业务流程;二是加大配网投资,年均中低压配电网投入超70亿元,重点改造农村薄弱电网,缓解反向送电导致的设备重过载问题;三是推进微电网示范建设,如平山营里、邯郸涉县等项目,有效平抑功率波动、提升末端电压质量与就地消纳能力,为新型配电体系建设提供实践样本。

荒山种 “太阳” 滩涂生 “绿金”:闲置地块集中式光伏开发方案选型指南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7:25:10

本文围绕荒山丘陵、滩涂水域等闲置低效土地的集中式光伏开发,系统阐述了其现实挑战与场景化解决方案。文章指出,此类非耕用地虽光照条件好、不占耕地,但面临地形复杂、生态敏感、电网配套弱、产业功能需兼顾等多重约束,难以套用平地电站标准化模式。为此,阳光新能源提出差异化路径:荒山项目采用“山地光伏+生态修复”模式,依坡就势排布组件,协同水土保持与板下种植;滩涂项目则分渔光互补与盐光互补两类,通过抬高支架、优化间距等方式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生产”。全文强调数智化设计(如激光雷达勘测、智能排布算法)与光储融合配置对降本增效、提升消纳能力的关键作用,并以湖北洪湖200MW渔光互补电站为实证案例,验证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综合效益。(199字)

云南大理州810.45M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大理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3:30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