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焉耆县光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焉耆100WMp 一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焉耆县光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焉耆县光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10 kV 变电站(含送出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新疆焉耆县七个星光伏产业园区。建设规模:110 kV 变电站工程(含送出工程)。计划工期:2014 年11 月15 日前全部投运。招标范围:焉耆县光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焉耆100WMp 一期20MWp 光伏项目110 kV 变电站工程(含送出工程)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峻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采购、安装及其调试、施工等工作。具体包括:110kV 变电站(包含送出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及与之配套范围内的地面工程、地下工程、配电、防雷、接地、消防、照明、道路照明、送出线路对端间隔、通讯等全部工作的采购、施工及调试,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投标人负责110 kV 变电站工程(含送出工程)所有土建、道路、给排水、设备、管道、仪表与自控、电气、消防、通讯、送出线路等为本装置建设、验收并实现投运等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施工方面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要按照当地电力基本工程和国家对地面光伏电站验收的相关要求,如为区外企业,则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区外企业在区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前三年内均不得亏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3)业绩要求:施工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一个110 kV 变电站工程总包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类似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变电站施工经验附合同复印件。(7)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规模的要求。(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 系列(2000 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主体,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办理一切相关业务;联合体主体方必须为有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人和联合体成员的在投标截止日前90 个日历天内的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3)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 系列(2000 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3.3 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已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4.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 联系方式:招标人:焉耆县光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中信银行大厦19 楼联系人:鲁俊联系电话:1801686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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