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还提到,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以来,在太阳能产业领域多方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经管理人申请,上海一中院批准超日太阳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管理人透露指出,超日太阳本部正在逐步恢复部分生产。
管理人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将继续调查海外电站情况,特别是对其价值和可回收性进行分析。”同时也将适时变价出售超日太阳相关资产,为重整计划执行奠定基础。此外,还将通过公开渠道遴选有实力的重组方。
ST超日因连续亏损三年,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5月28日起暂停上市。
11超日债于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超日之前公布业绩显示,2013年公司亏损14.52亿元人民币,2014年第一季度继续亏损1.07亿元。
如果在重整期间,管理人未能找到接盘方或重组方案未能通过,公司将破产清算,届时只能通过拍卖资产来清偿债务。按法律规定,拍卖资产所得将按照是否有担保的优先顺序来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