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太阳能公布,于8月13日旗下附属公司汉能华宇与江苏武进汉能,就武进项目订立武进光伏能源管理合同。同时,旗下另一附属公司长兴新能源与浙江长兴汉能,就长兴项目订立长兴光伏能源管理合同。
根据武进光伏能源管理合同的条款,在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由江苏武进汉能提供的建筑物屋顶,建设约3MW光伏并网发电站,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汉能华宇将负责武进项目的相关工程,包括电站设计、施工及建设等工作,并负责武进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营运及维护管理。
江苏武进汉能须无偿为武进项目提供屋顶范围约5.71万平方米,并为汉能华宇施工提供所需工地资源。
双方节能效益的分享期,将为武进项目建成之后,正式投运日期起计25年。武进项目的所有权,包括所获得的国家、地方政府光伏发电补贴、奖励等,于25年有效期内全归汉能华宇所有。
根据长兴光伏能源管理合同的条款,在中国江苏省湖州市长兴县,由浙江长兴汉能提供的建筑物屋顶,建设约3MW光伏并网发电站,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长兴新能源将负责长兴项目的相关工程,包括电站设计、施工及建设等工作,并负责长兴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营运及维护管理。
浙江长兴汉能须无偿为长兴项目提供屋顶范围约5.2万平方米,并为长兴新能源施工提供所需工地资源。
双方节能效益的分享期,将为长兴项目建成之后,正式投运日期起计25年。长兴项目的所有权,包括所获得的国家、地方政府光伏发电补贴、奖励等,于25年有效期内全归长兴新能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