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8-06 14:24:40
来源:长江电力设备新能源 邬博华 马军 张垚
“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观点”系列报告之三
报告要点
政策积极,市场消极——分布式困局待解
2014年国家确立分布式路线,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行业发展。然而,企业迟疑不前,分布式发展陷入困局。从政策角度出发,分布式是支持光伏发展政策效应最大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光伏比较优势下的发展趋势,海外发展经验亦能印证: 2013年新增光伏装机中,欧洲、日本、美国地区分布式占比分别达到66%、68%、40%。但是,分布式开发商与用电方不统一产生屋顶、用电、结算等不确定性,项目投资收益存在风险,融资支持缺失更加重了这一困局。
困局因:投资收益不稳定,风险溢价不突出
造成当前分布式困局的根源在于国内分布式的政策模式与商业环境。我国分布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这一模式下,电站运营商面临用电持续性、电费结算能力、自发自用比例、发电与用电负荷匹配程度等影响电站收益的诸多问题,欧洲、日本等国家的FIT模式则不存在这一问题,美国的净电量模式将电网作为天然的储能站,能够保证100%自发自用,上网部分也能获得较高收益率。此外,国内低电价水平、高利率、不完善的信用体制、企业经营持续性差等商业环境同样影响了国内分布式电站的投资进展。
破局策:政策完善先行,再看模式创新
对于分布式,政策面临发展分布式还是大型电站的路径选择,企业则是在投资与不投资的选择后,进行分布式与大型电站的选择,因此打破分布式困局,需要政策先行、企业模式创新跟进。(1)政策方面,余量上网实行标杆电价、提高度电补贴、就近消纳等均是可能、可行的改善措施,地方补贴政策的跟进则是另一重要手段。(2)企业方面,可以通过适当的商业模式创新,规避投资不确定性,提高电站收益,如经营模式创新(秀湖模式、林洋模式、爱康模式)、融资模式创新(如引入信托、租赁资金,众筹模式等)、盈利模式创新,如Solarcity的合资模式(可设计权益转折点,增加银行等资金参与兴趣)、售后回租模式(类BT)、转租赁(可将电站转租电网等大型公司,转嫁风险)等。
回归投资:等待政策风来,关注先行者与模式创新
回归到投资,选择企业的核心在于看企业通过何种商业模式参与分布式,又通过什么手段获取资金、屋顶等资源。而先行者与模式创新这无疑在获取屋顶、资金等资源方面具备优势,重点推荐爱康科技、隆基股份、林洋电子、阳光电源等。
政策积极,市场消极——分布式困局待解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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