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设施农业”项目,由江苏顺风国际公司、上海明申集团投资5亿元,计划在乌龙坝镇吴家窑村开发2000亩光伏设施农业项目。该项目将采取建设暖棚(冷棚)的模式,棚顶发电,棚下种植蔬菜、水果等,项目建成后,不仅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还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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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能源局于7月29日和8月24日先后发布公告,决定收回共计67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开发权。此次收回涉及中核集团(36万千瓦)、国家电投(30万千瓦)和三峡集团(1万千瓦)三家央企所属项目,主要原因包括中标企业主动放弃开发资格,以及项目前期推进严重滞后、未达既定进度要求。被收回的项目分布在昭通市多个县区,具体清单已随公告公布。昭通市能源局明确表示,所有被收回的开发权将统一纳入新一轮公开招标程序。作为后续举措,大关县已于8月29日率先启动4个相关项目的指标优选工作,标志着该批光伏资源重新进入市场化配置阶段。(198字)
8月20日,江苏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与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正式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中节能如皋吴窑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水上光伏发发电、水下渔业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旨在高效利用当地坑塘水面资源,在保障清洁能源供给的同时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开发与农业生产的协同增效。项目由中节能(长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隶属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成立于2015年,专注于各类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已成功实践地面、水面及滩涂等多种光伏应用场景。(198字)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MW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备案。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依托现有海上风电用海海域建设,规划装机容量500兆瓦,用海面积约700公顷,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7亿千瓦时。作为江苏省首批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与同区域已投决待建的G1-1区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已并网运行的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协同布局,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MW的“海上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基地。此举标志着华能在连云港地区规模化开发海上可再生能源迈出关键一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8月10日,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在江苏宿迁市泗阳县王集镇正式开工建设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该项目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复合利用模式,直流侧装机容量130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00MW,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据测算,项目所在地年均可利用小时数约1200小时,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1.4亿度,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万吨。此前,项目于1月30日启动EPC总承包招标,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2.64亿元中标。该工程是京能清洁在江苏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农业融合发展的重点示范项目之一。
本文介绍了江苏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的环评公示信息。该项目位于盐城海域,依托既有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区,由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30亿元。项目拟新建一座装机容量500MW(直流侧646.86MW)的海上光伏电站,采用99个方阵布局,配套建设2回220kV送出海缆、3回35kV联络海缆及1座220kV海上升压站。用海总面积约686.97公顷,其中光伏场区占525.49公顷,涵盖试验性漂浮式光伏实证平台等设施。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目前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阶段。
西班牙生态转型与人口挑战部(MITECO)依据第二轮RENOINN计划,拨款4.3344亿欧元支持524个创新型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融合项目,资金源自国家复苏与韧性计划(PRTR)。项目类型包括农业光伏、漂浮式光伏、基础设施融合型项目、集体自发自用系统及可再生热泵,均须配置储能。其中,农业光伏获资最多——118个项目获得2.34亿欧元,重点支持谷物、橄榄和水果种植区的高架光伏系统;漂浮式光伏、基础设施融合、集体自发自用及热泵项目分别获资3710万、6540万、4570万和5100万欧元。全部项目预计新增1225.66MW发电容量(以光伏为主)和2320.72MWh储能容量,后者达首轮计划的8倍,并惠及超9000名弱势消费者,所有项目须符合“不造成重大环境损害”原则。
安泰新能源签约日本R公司,落地茨城县850kW光伏电站,实现日本市场开发业务里程碑突破。项目采用PPA模式,所发电力及环境价值直供终端企业,助力碳中和。双方将联合开发、持续供能,目标2030财年末建成100MW光伏装机,加速亚太低碳转型。
本文介绍了湖南平江县菖蒲塘光伏电站通过破产重整实现司法重生的全过程。该电站曾因管理不善陷入严重经营困境,负债6.86亿元,濒临破产。平江法院于2022年提前介入,经评估认定其具备绿色资产价值与重整可行性,依法受理实质合并重整申请。审理中坚持“公平偿债与盘活绿色资产并重”,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税费减免、土地续租等难题;面对灾情,顺势推动技术升级与产能提升;创新采用公开抽签方式遴选战略投资人,并制定“担保债权现金清偿+普通债权留债延期”的差异化清偿方案,将清偿率由30%提升至75%。重整期间保障员工权益、延续生产经营,并深化“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模式,最终实现企业涅槃、债权人获益、地方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多维共赢。(199字)
7月6日,中国广核集团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签署“十五五”时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和“三个定位”建设目标,明确深化绿色能源领域合作:中广核将依托央企优势,加大在滇投资力度,重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国际能源合作、医疗康养、“光伏+农业”、绿电直连、算电协同及乡村振兴等项目落地;同时加快“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云南省表示将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中广核在滇发展。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将在绿色低碳转型与区域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方面展开系统性、长期性合作。
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