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40722_1055493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招标人: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
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干海子风光互补光伏电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就有关招标事项进行公告。
一、工程简介:
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干海子风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位于云南省宾川县宾居镇西南侧,距离宾居镇约2km,为老鸭台两个较缓的北向坡,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5°39′57″~25°40′50″,东经100°30′04″~100°30′54″之间,高程在1800~1960m之间,场址地势开阔,周围无高大山体或建筑物遮挡。场址地类规划为未利用地,均为岩体出露的山体。
本工程拟安装件约66960块单片功率300Wp的光伏组件,电站装机容量为20MWp,每1MWp的的光伏发电单元系统由2个500kW多晶硅光伏方整组成,采用2台500kW逆变器。初拟在并网光伏电站附近配套建设35kV开关站1座,汇集并网光伏电站电力后,以1回35kV线路就近接入已投运巨龙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的35kV I段母线上,线路长度约11km。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干海子风光互补光伏电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范围包括:
综合自动化系统、直流系统、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II卷技术条款)。
提供两年质量保证期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2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备综合自动化系统设计、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具备三年以上生产同类设备的经验及类似环境供货业绩。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及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欲参加本标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4.2出售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7月28日9:00~17:3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5.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4年8月13日0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 ,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招标人于2014年8月13日10:00时在昆明市官渡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先在我中心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密匙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详情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常运来
手 机:18910160913
电 话:010-52041342/52041343
传 真:010-5204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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